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简称县委社会工作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仁寿县机构改革方案》(仁委发〔2024〕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委社会工作部是县委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列县委工作机关序列。加挂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委“两新”工委)牌子。
县委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县信访局。
第三条 县委组织部承担的“两新”工委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县委宣传部负责志愿服务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重大志愿服务活动,负责推动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志愿者服务组织的规范管理工作等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县委政法委的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等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县委原基治办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承担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县民政局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等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
第四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县委社会工作部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社会工作。
2.统筹指导全县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3.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牵头拟订全县城乡基层治理的中长期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并推动落实,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4.指导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承办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的审核。协调推动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调查研究相关重大问题。
5.指导全县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以下简称“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6.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协调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县委组织部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牵头抓总。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归口指导、推动落实“两企三新”党建工作。
2.县民政局有关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后,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县民政局协助做好工作。
3.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县委社会工作部,形成基层治理合力。
第七条 县委社会工作部下设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部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等工作。承担部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承担相关重要政策的综合研究、拟订审核和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稿起草、重点工作调查研究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领导部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和退休干部工作。承担部机关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部门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处理信访工作的重大问题,承担人民建议征集有关工作。
2.一股。组织拟订全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的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牵头建立城乡基层治理资源统筹机制和项目、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承担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承担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3.二股。调查研究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起草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并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县委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要求。承办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的审核。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外事有关工作。承担对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的其他有关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指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的群众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对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的党组织按期换届。指导行业协会商会群团组织工作和党建其他工作。承担指导全县“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承担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具体指导协调工作。调查研究相关重大问题,提出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的政策建议。承担指导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对有关部门开展本领域内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党建工作的联系指导工作。研究起草全县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的政策和标准,承担指导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工作,承担协调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对外和对港澳台有关交流合作。指导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培训,培育志愿精神、志愿文化。组织开展全县性、示范性志愿服务重大活动。
第八条 县委社会工作部行政编制7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兼县委“两新”工委书记1名,副部长1名,兼职副部长1名(县信访局局长兼任,不占职数),中层领导职数3名。
第九条 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作为县委社会工作部直属单位,其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聚焦统筹谋划,疏通体制机制堵点。一是优化顶层设计。在县委党建领导小组下设立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权责边界,规范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运行,构建党委统筹、整体联动、各负其责、协调有序的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格局。二是构建联动格局。按照编制配齐、人员配全、资金配套、职能职责应转尽转的原则,完成县委社会工作部挂牌组建。明确县级部门分管党建工作的负责人和镇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具体分管社会工作,镇乡(街道)党建办公室统筹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等社会工作,构建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协调有序的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格局。三是全面摸清家底。结合全县实际开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两企三新”党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服务等专题调研30余次,形成《全县镇村两级编外人员调查报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调查分析报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工作报告》《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分析报告》等12份报告,根据调研结果精心谋划工作思路,为社会工作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2.聚焦精准发力,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一是真抓实改破解“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制发《破解“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提升基层治理服务能力的责任分工方案》,设立30个减负监测点,常态化开展机构挂牌、制度上墙、盖章证明等乱象整治。对县级部门要求镇街、村社报送的表格进行全面梳理,清理整合38项。对全县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进行统筹整合,由37项减少至30项。动态完善镇街属地事项、法定事项和赋权事项三张清单,分批赋予街道56项、镇乡140项行政权力,建立6个月赋权培养期制度,做到权力、责任、能力相一致,让基层回归治理服务主责主业。二是见行见效增进群众福祉。接续实施城乡基层治理“六大工程”,“清单化+责任制”推动68项重点任务全部完成。建成“党建大院”“邻里驿站”等小微网格阵地337个,大力推动村民议事协商,解决集体经济发展、村社道路硬化等“大院小事”490余件,收集风貌改造、先进评选等意见建议180余条。三是典型引领推动社区治理。探索“邻里合伙人”模式,集聚社区各类优质社会资源,提供全方位、多角度、多元化的服务,打造“党建共商、事务共管、资源共享、文明共创、难题共解、活动共办、服务共情”的幸福和谐社区。时任市委书记胡元坤调研我县党建引领社区(小区)治理,对工作做法及成效高度肯定。
3.聚焦植育力量,壮大社会工作队伍。一是强化激励举措。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全县“育才方案”,通过发放一次性奖励、设置职业津贴等激励措施,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和社会地位。二是深化能力建设。聚焦治理能力提升,通过开展线下讲座、提供线上课程、进行模拟考试等方式组织2000余人次参加考前培训,提高社工证考试通过率,累计持有社工证857名,持证人数位居全市第一。三是壮大志愿服务力量。构建“3+8+N”志愿服务队伍体系,全县注册志愿服务团队达2271支,注册志愿者26.8万余人。通过整合党群服务阵地、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邻里驿站等空间阵地,共同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等专业服务,无偿提供公益服务517次。
4.聚焦提质增效,建强“两企三新”党建。一是强化政治统领。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关于“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组建宣讲队开展“送理入新”活动90余场次,推送党纪学习教育专项学习内容40余条,筑牢党对“两企三新”领域绝对领导的思想根基。二是全面摸清底数。深入30家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走访调研,持续完善2019个“两新”组织“五个清”台账和182名流动党员管理台账。联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开展外卖、快递、货运、网约车等新业态企业和新就业群体摸底排查,梳理形成7家重点在地企业清单。三是深化“两个覆盖”。推动建立党组织5个,选派县乡两级党建工作指导员622名,联动28个县级部门梳理2025年县级部门“两企三新”领域服务资源清单,向上推荐省级“两优一先”个人和党组织3个,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党的工作全覆盖。
5.聚焦以学铸魂,筑牢理想信念根基。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部领导班子的领学促学作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部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的“第一议题”。组织县委社会工作部干部、乡镇(街道)、村(社区)相关同志,原原本本、全面覆盖学习《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论述摘编》,营造全员学习浓厚氛围。二是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始终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抓细抓实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督促党员干部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三是认真抓好巡视问题整改。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改进工作的有利机会,严格对标全县总体整改方案,针对县委社会工作部牵头的问题,制定部门整改子方案,提出8项细化举措,明晰时间表和路线图,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正科级:仁寿县社会服务中心)。人员共计13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公0人,事业人员5人。其他人员共计1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临聘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72.37万元。本部门于2024年5月新成立,2023年无数据,不予比较。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2.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3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 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3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72.37万元。本部门于2024年5月新成立,2023年无数据,不予比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本部门于2024年5月新成立,2023年无数据,不予比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63万元,占87.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0万元,占5.28%;卫生健康支出2.87万元,占1.67%;住房保障支出8.04万元,占4.66%;农林水支出0.725万元,占0.4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72.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工作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8.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9.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1.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本部门于2024年5月新成立,2023年无数据,不予比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本部门于2024年5月新成立,2023年无数据,不予比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本部门于2024年5月新成立,2023年无数据,不予比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本部门于2024年5月新成立,2023年无数据,不予比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77万元,本部门于2024年5月新成立,2023年无数据,不予比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新成立购买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于2024年5月新成立,没有做年初预算,所有经费都是成立后县财政根据经费随人走的原则进行追加完成,且成立后没有项目。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2024年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单位基本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4年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整体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共有机构1个,其中:行政管理单位1 个,内设三个股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一股和二股。下属事业中心1个(正科级:仁寿县社会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办公室。负责部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等工作。承担部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承担相关重要政策的综合研究、拟订审核和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稿起草、重点工作调查研究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领导部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和退休干部工作。承担部机关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部门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处理信访工作的重大问题,承担人民建议征集有关工作。
(2)一股。组织拟订全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的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牵头建立城乡基层治理资源统筹机制和项目、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承担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承担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3)二股。调查研究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起草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并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县委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华和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要求。承办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的审核。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外事有关工作。承担对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的其他有关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指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的群众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对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的党组织按期换届。指导行业协会商会群团组织工作和党建其他工作。承担指导全县“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承担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具体指导协调工作。调查研究相关重大问题,提出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的政策建议。承担指导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对有关部门开展本领域内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党建工作的联系指导工作。研究起草全县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的政策和标准,承担指导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工作,承担协调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对外和对港澳台有关交流合作。指导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培训,培育志愿精神、志愿文化。组织开展全县性、示范性志愿服务重大活动。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中共寿县委社会工作共有编制12个,其中公务员7个,事业5个。实有公务员7人,事业人员5人,临聘1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收入合计172.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3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情况。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支出合计17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3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无结转结。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本部门于2024年5月新成立,成立时间晚于做年初预算时间,因而2024年本部门没有做年初预算,所有经费都是成立后县财政根据经费随人走的原则进行追加完成,且成立后没有项目。
本部门2024年所有资金全部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行严格管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为172.3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为81.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91.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新成立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以及部门日常运转等。通过严格的绩效管理,圆满地完成了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部门组建。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2024年本部门无项目。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通过2024年绩效目标的有效实施,严格管理,精准地发挥了各项经费的最大作用,全面地促进了本部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整体支出科目设置科学合理,支出要素齐全,支出进度合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没有违规记录。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没有违规记录。为来年的预算编制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存在问题。部门新成立,没有编制年初预算,对各科目的统筹没有达到精准,存在科目安排不科学,运用不合理情况。
(三)改进建议。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加强细化预算的准确性。年初制定预算应结合具体工作,准确把握支出科目,科学安排资金,使预算精准到每一个子项。
附表: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由于本部门于2024年5月新成立,成立时间晚于编制年初预算时间,没有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因而无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