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稳中求进夯实发展底盘,不遗余力推动农业生产。
(1)“天府粮仓”建设有序推进,厚植优势。初步形成“天府粮仓”丘区示范区“一核三带四基地”格局。2024年粮食播面174.99万亩、总产65.13万吨,同比增长0.2%。建成30个千亩高产示范片,成功举办全省“天府粮仓 百县千片”建设现场推进会,荣获全省粮油千亩高产先进县,排名全省第一,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套作模式作为高产典型案例全国推广,其中大豆亩产全国第二名(199.2公斤/亩)、玉米亩产全国第一名(655.8公斤/亩)。依托“富泽农事通”小程序,构建“1+27+264”的县、乡、村三级社会化服务体系,全县村集体参与粮油生产率达到100%。
(2)养殖产业标准化建设,稳步发展。一是全力创建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目前,我县已创建生猪产能调控基地203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53个(2025年新增11个)、市级53个(2025年新增21个),县级93个,调控能力显著提升。二是有序推进2025年生猪良种补贴工作,项目资金109万元,用于补贴使用良种猪精液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13625头。三是推进2024年生猪出栏奖补工作,安排资金27万元用于支持曹家镇东联村等9个生猪稳产保供示范村的生猪产业发展,安排资金43.6万元,对仁寿县宝飞镇秦氏兄弟家庭农场等11家养殖场开展臭气深度治理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四是推进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安排680万元用于支持仁寿德康农牧有限公司、眉山巨星农牧有限公司等养殖场(户)购买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承保19万头,切实提高养殖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保供稳价,促进全县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3)特色产业发展主体多样,亮点突出。形成了集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高规格、高标准、高水平晚熟柑橘产业发展体系。我县已成功评定现代农业园区24个,其中省级园区2个,市级园区6个。新评定省三星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藕塘柑橘生猪现代农业园区),新评定市级园区2个(仁寿县青岗粮油现代农业园区、仁寿县富加粮油现代农业园区)。持续推进3+24“园村一体”工作,指导乡镇园区培育建设,截至24年底乡镇县级及以上园区覆盖率达70%。
(4)品牌培育体系不断健全,成效显现。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通过品牌效益实现优质、优价,以利益导向推动农业标准化发展。
2.全面细致加强行业管理,持之不懈完善保障供给。
(1)农产品安全监督有效。一是农产品源头可追溯。二是农产品安全可监控。三是动物疫病防控更有效。
(2)耕地保护底线牢固。一是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二是高要求完成非粮化整治。三是高效率提升耕地地力。四是高标准抓好提灌站建设。
(3)涉农法律法规有效执行。一是农资市场依法整治。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保障。三是天然水域依法禁捕。四是畜牧生产依法保障。
(4)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延展。一是进一步规范运用富泽农事通小程序。二是有序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三是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
(5)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健全。一是各类模式不断涌现。二是招商引资初见成效。三是加工体系逐步完善。四是销售体系逐步完善。
(6)安全环保信访底线稳定。一是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二是农业面源污染严厉整治。三是信访秩序稳定,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
3.全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拓展乡村治理效能。
(1)有效衔接机制持续完善。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二是严格开展问题整改。
(2)防返监测体系持续完善。一是应纳尽纳。二是应帮尽帮。三是应消尽消。
(3)产业就业帮扶持续见效。一是抓强产业。二是抓实就业。三是抓牢兜底。四是持续推进资产收益量化分红工作。
(4)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提升。一是乡村建设统筹有力。二是人居环境持续向好。三是长效机制逐步健全。
(5)乡村治理示范效应初显。一是移风易俗有效整治。二是农耕文化持续发掘。三是深化推广积分制、川善治等治理模式。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单位26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22个。
无纳入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00318.5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2442.8万元,增长28.82%。主要变动原因是农业项目资金投入增加。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031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696.28万元,占72.4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622.23万元,占27.5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
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031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5.90万元,占8.16%;项目支出92132.61万元,占91.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00318.5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增加22442.8万元,增长28.82%。主要变动原因是农业项目资金投入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696.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47%。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045.87万元,增长12.45%。主要变动原因是农业项目资金投入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696.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8.95万元,占1.6%;卫生健康支出273.38万元,占0.38%;城乡社区支出3067.9万元,占4.22%;农林水支出66635.39万元,占91.6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9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540.77万元,占0.7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07.6万元,占1.3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72696.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83.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7.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5.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26.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73.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5.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2551.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4.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利(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202.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农林水利(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62.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农林水利(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39.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农林水利(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利(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农林水利(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3693.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农林水利(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180.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农林水利(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支出决算为43.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农林水利(类)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支出决算为5812.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农林水利(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540.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农林水利(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支出决算为29.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农林水利(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157.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农林水利(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71.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农林水利(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贷款奖补和贴息(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农林水利(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428.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农林水利(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035.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8.农林水利(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9.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40.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1.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99.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2.粮油物资储备(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其他重要商品储备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8.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85.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09.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7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80万元,完成预算52.56%,较上年度减少15.75万元,下降33.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了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12万元,占19.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68万元,占80.7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未安排出国(境)活动。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2万元,完成预算19.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1.47万元,下降65.21%。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了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无主要用途。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畜牧业、扶贫、农机、城乡综合治理、乡村振兴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68万元,完成预算9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4.28万元,下降14.29%。主要原因进一步压减了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6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78批次,21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5.6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国内各地相关部门来仁寿学习考察、上级领导调研、指导工作等接待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无主要用途。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22.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53%。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396.94万元,增长108.86%。主要变动原因是农业项目投入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6.23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48.02万元,增长12.05%。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导致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68.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07.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00.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畜牧业、乡村振兴、城乡综合治理等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43.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4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77.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3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业务活动的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仁寿县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仁寿县2023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资金用于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示范县项目等224个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2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2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组织对224个项目及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44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24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2024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附件1第四部分)、《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第四部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附表十四第五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就业补助(07)公益性岗位补贴(05):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及烈士褒扬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城乡社区(21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1):指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9):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2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利(213)农业农村(01)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农林水利(213)农业农村(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农林水利(213)农业农村(01)病虫害控制(08):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利(213)农业农村(01)农产品质量安全(09):指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利(213)农业农村(01)防灾救灾(19):指反映对农业生产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25.农林水利(213)农业农村(01)稳定农民收入补贴(20):指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及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助。
26.农林水利(213)农业农村(01)农业生产发展(22):指反映用于粮油生产保障、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27.农林水利(213)农业农村(01)农业生态资源保护(35):指反映用于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利(213)农业农村(01)耕地建设与利用(53):指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盐碱地综合利用、黑土地保护、耕地轮作休耕、耕地质量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利(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指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利(213)水利(03)农村水利(16):指反映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31.农林水利(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04):指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利(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生产发展(05):指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3.农林水利(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贷款奖补和贴息(07):指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34.农林水利(2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指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利(213)目标价格补贴(09)其他目标价格补贴(99):指反映其他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36.农林水利(213)其他农林水支出(99)其他农林水支出(99):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7.商业服务业等(216)商业流通事务(0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指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8.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粮油物资储备(222)粮油物资事务(01)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99):指反映其他用于粮油和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40.粮油物资储备(222)重要商品储备(05)其他重要商品储备支出(99):指反映其他重要商品储备支出。
4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4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23个: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党建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股、计划投资财务股、种植业与农药肥料股、特色产业发展股、畜牧兽医股(饲料兽药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动物防疫监督股(水生动物防疫监督股)、乡村建设促进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脱贫成果巩固股(监测帮扶股)、市场与信息化股(数字农业促进股)、科技教育股(家庭农场发展股)、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交流合作与泡菜产业发展股)、种业发展股、农业机械化股、农田建设管理股、农业资源环境股、信访维稳安监股、人事股、县委农办秘书股、县委农办督查股、机关党委。
下属事业单位26个:仁寿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正科级)、仁寿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挂仁寿县“味在眉山”食品产业推进服务中心牌子)(副科级)、仁寿县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服务中心(副科级)、仁寿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仁寿县农村能源开发服务中心(参公事业单位)、仁寿县植物检疫站(参公事业单位)、仁寿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参公事业单位)、仁寿县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仁寿县农业科教站(挂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仁寿县分校牌子)、仁寿县植物保护站、仁寿县种子管理站(挂仁寿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牌子)、仁寿县动物饲料饲草工作站、仁寿县畜牧生产科教站、仁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仁寿县农机化技术推广站(挂仁寿县农机研究所、仁寿县成人中等农业机械化学校牌子)、仁寿县水产服务中心、仁寿县农村集体经济服务中心、仁寿县经济作物站、仁寿县耕地保护中心、仁寿县畜牧兽医服务总站、仁寿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仁寿县农业采购服务中心、仁寿县农业污染治理服务中心、仁寿县农业大数据发展中心、仁寿县农业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仁寿县农村宅基地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政府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6.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7.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农业机械作业通行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
8.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
9.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10.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牵头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的相关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1.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2.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13.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7.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县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一是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在过渡期内保持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总体稳定,项目资金相对独立运行管理,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是加强对全县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三是统筹推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树立大食物观,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保障食物供给安全;四是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21.有关职责分工。一是与县经信和科技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信和科技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精深加工)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相关工作。县经信和科技局负责全县烟草工业发展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烟叶种植等相关工作。县经信和科技局负责农业装备工业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机械化相关工作;二是与县文广旅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文广旅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三是与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及下属单位共有行政编制43名,执法参公编制68名,参公事业编制28名,事业编制299名。年末干部职工404人,其中行政人员45人、参公人员71人、事业人员276人、公益性岗位7人、汇智公司劳务派遣聘用人员5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33795.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53.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2.56万元)、决算报表收入10031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696.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622.23万元)。
(二)支出情况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3379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9.88万元、项目支出26565.7万元)、决算报表支出10031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5.89万元、项目支出92132.62万元),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转以及承担的项目工作等。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仁寿县农业农村局依据部门职能职责、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选取了5个履职效能指标,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开展分析,履职效能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表3 部门履职效能指标完成情况
履职效能指标 |
绩效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率 |
动物重大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乡镇数 |
27 |
27 |
100% |
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 |
6万亩 |
6万亩 |
100% |
粮食市场稳定性 |
优良 |
优良 |
100%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优 |
优 |
100% |
受补贴人员满意度 |
大于90% |
大于90% |
100% |
2.预算管理。我单位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科学和准确,除财政拨款外,我单位无自由收入。1-6月预算执行率为84.88%、1-10月预算执行率为80.65%。部门整体年终预算无结余,严控一般性支出,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较上年压减率为5.1%。
3.财务管理。我单位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部门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情况:
根据决算报表和国有资产年报表,2023年人均占有资产8.96万元/人,2024年人均占有资产6.10万元/人,2024年我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为31.92%,大于2024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12.99%。
资产利用情况:
在办公家具方面:根据资产存量明细查询表,我单位2024年办公家具账面价值为166.12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原值为26.86万元,故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16.17%。
在办公设备方面:根据资产存量明细查询表,我单位2024年办公设备账面价值为922.58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原值为297.07万元,故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32.20%。
5.采购管理。2024年全年共采购49个400万元以下的项目,共计4242.93万元,全部面向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24年全年采购资金执行率为89.8%。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无常年项目。
阶段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2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22307.5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75.39%,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33个。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2024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23个。设立的所有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均已在项目入库阶段开展事前绩效自评估工作,决策程序合规。
(2)目标设置
2024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23个。设立的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均相匹配,目标设置合理。
(3)项目入库
2024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23个,项目均按要求完成入库。
2.项目执行。
(1)资金执行同向
2024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23个,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均相符。
(2)项目调整
2024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23个,项目均按要求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对应调整措施。
(3)执行结果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31-部门项目)总数为223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为190个,占比为85.2%。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
2024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23个,共设置效益指标397个,经核查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为375个,目标完成率为94.5%。
(2)目标偏离
2024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23个,共完成绩效目标的数量指标375个,其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13个。
(3)实现效果
2024年,仁寿县农业农村局设立的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31-部门预算项目)总数为223个,共设置效益指标267个,其中完成绩效目标的效益指标265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完成率99.3%,完成情况良好。
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2024年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我局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确定了年度目标。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预算编制较为准确、目标基本科学合理,管理制度完善,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务信息、反馈结果应用;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全年未发生超预算超范围支出。预算执行中执行进度略微滞后,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总体评价较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对2024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本次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自评得分89.58。我局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农业农村项目实施,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改善、生态治理等重点领域取得显著成效,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管理机制健全,基本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其中,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特色农产品推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均完成年度任务,有效带动农民增收和农业提质增效。但仍存在个别项目进度滞后、部分区域资源整合不足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准确,预决算偏差较大;二是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有待加强,指标细化、量化不足;三是整体支出执行进度较慢。
(三)改进建议
来年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准确性,与各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沟通机制,提前了解资金需求,确保在年初预算编制时将可预见的资金尽可能多地纳入年初考虑范围,避免出现大额资金项目在下半年拨付;同时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建立定期的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预算的执行进度,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时进行分析和调整。
附表: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2024年度) |
单位:万元 |
|
|
部门名称 |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13343.67 |
13343.67 |
0 |
|
年度总体 目标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以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为核心,立足“强产业、抢项目、优生态、破难题、守底线”理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
年度主要 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提升产业效能 |
一是强化粮仓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莅眉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目标,2024年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77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66万吨以上。二是强抓畜牧产业。以稳产保供为抓手,全面落实稳定生猪生产支持政策,确保全年生猪出栏100万头以上。三是强化特色升级。大力推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围绕“仁寿果”品牌建设,实施水果产业品质和产量提升工程。四是强抓农田建设。按照都灌区整县推进规划,2024年新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6万亩以上。 |
抢抓项目实施 |
一是积极谋划2024年对上争取工作,确保完成7亿元对上争取任务。二是围绕中草药基地、粮食烘干中心、水果冷链中心等方向进行包装储备,积极争取申报2024年特别国债项目。三是积极开展省市级园区创建、省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争取专项资金,推进奖补资金项目建设。四是对未到位项目提前开展前期工作,对已到位项目倒排工期每周调度,确保项目按省市要求,按期落实完成。 |
牢固振兴底线 |
一是守牢耕地红线。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健全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坚决守住93.59万亩耕地和85.4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二是守好振兴底线。持续健全防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确保不错漏一户一人,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守稳安全底线。明确“无安全,无发展”的安全生产底线思维,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四是守住稳定底线。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确保全系统重要时间节点确保不发生影响政治安全的重大事件、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到省进京集访非访事件。 |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
一是畜禽污染治理优化提升。二是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优化提升。三是废弃物综合利用优化提升。四是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 |
推进农村改革 |
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开展高素质农民眉州田园名星和仁寿田园名星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
党的建设 |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导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
年度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 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春秋两季圈舍消毒乡镇数 |
≥ |
27 |
个 |
2.5 |
27 |
|
动物重大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乡镇数 |
≥ |
27 |
个 |
2.5 |
27 |
|
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 |
≥ |
6 |
万亩 |
2 |
6 |
|
质量指标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 |
2.5 |
100 |
|
春秋两季圈舍消毒达标率 |
= |
100 |
% |
2.5 |
100 |
|
动物重大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达标率 |
= |
100 |
% |
2.5 |
100 |
|
动物重大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覆盖率 |
= |
100 |
% |
2.5 |
100 |
|
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2.5 |
100 |
|
各类补贴发放准确率 |
= |
100 |
% |
2.5 |
100 |
|
抗体合格率 |
≥ |
99 |
% |
2.5 |
99 |
|
农技推广覆盖率 |
= |
100 |
% |
2.5 |
100 |
|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100 |
% |
2.5 |
100 |
|
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 |
≥ |
100 |
% |
2.5 |
100 |
|
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
= |
100 |
% |
2.5 |
100 |
|
资金使用合规率 |
= |
100 |
% |
2.5 |
100 |
|
时效指标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时率 |
= |
100 |
% |
2 |
100 |
|
春秋两季圈舍消毒及时率 |
= |
100 |
% |
2 |
100 |
|
动物重大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开展及时率 |
= |
100 |
% |
2 |
100 |
|
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工及时率 |
= |
100 |
% |
2 |
100 |
|
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及时率 |
= |
100 |
% |
2 |
100 |
|
各类补贴发放及时率 |
= |
100 |
% |
2 |
100 |
|
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及时率 |
= |
100 |
% |
2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 |
6.5 |
% |
2 |
6.5 |
|
社会效益指标 |
动物重大疫病发生次数 |
≤ |
0 |
次 |
2 |
0 |
|
耕地质量提升程度 |
定性 |
优良 |
|
2 |
优良 |
|
家禽死亡率 |
≤ |
10 |
% |
2 |
10 |
|
家畜发病率 |
≤ |
10 |
% |
2 |
10 |
|
粮食市场稳定性 |
定性 |
优良 |
|
2 |
优良 |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定性 |
优 |
|
2 |
优 |
|
生态效益指标 |
农业环境污染控制有效性 |
定性 |
优良 |
|
2 |
优良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动物重大疫病防疫机制健全性 |
定性 |
优良 |
|
2.5 |
优良 |
|
耕地产量保障机制健全性 |
定性 |
优良 |
|
2 |
优良 |
|
投诉机制健全性 |
定性 |
优良 |
|
2 |
优良 |
|
信息公开机制健全性 |
定性 |
优良 |
|
2.5 |
优良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农民满意度 |
≥ |
90 |
% |
5 |
90 |
|
受补贴人员满意度 |
≥ |
90 |
% |
5 |
9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 |
100 |
% |
4 |
100 |
|
附件2
(另送)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另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