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仁寿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公众参与 
2024年财政经费决算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县级部门>>2024年财政经费决算>>正文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31日  仁寿县文广旅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71/2025-000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10-31
 发布机构 A071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2024年度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拟订全县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文物及博物馆事业和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活动和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统筹推进全县文旅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仁寿县签订对外文化和旅游合作协定,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仁寿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质旅游产品走出去。

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品牌创建有成果。2024年仁寿入选“天府旅游特色县”名单,上榜2024年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二是对上争取有成效。仁寿博物馆项目成功入选2024年四川省文化旅游融合重点项目,仁寿石窟艺术连片区域入选2024年度省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双试点”项目,成功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以上项目共争取到资金2084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74.2%。三是院团建设有高度。仁寿大舞台艺术团被文化和旅游部授予“全国优秀群众文艺团队”荣誉称号,并通过层层选拔,代表四川省参加2024年全国展演活动;仁寿金石合唱团在2024年东坡文化月“歌唱祖国”群众合唱展演中获一等奖,并代表四川参加沿黄九省(区)合唱展演。四是执法队伍有本领。我局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全国优秀办案单位,组织参加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练兵技能竞赛活动获得区县一等奖。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为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纳入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4988.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7067.66万元,下降58.62%。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债券项目减少,资金规模减小。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98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7.21万元,占67.0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1.46万元,占32.9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98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8.51万元,占25.82%;项目支出3700.15万元,占74.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4988.6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7067.66万元,下降58.62%。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债券项目减少,资金规模减小。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7.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09%。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1.87万元,增长27.01%。主要变动原因是文物保护、文旅融合等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7.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万元,占1.3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36.68万元,占87.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87万元,占5.55%;卫生健康支出46.87万元,占1.41%;农林水支出1.74万元,占0.05%;商务服务业等支出47.21万元,占1.41%;住房保障支出83.84万元,占2.5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347.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7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04.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34.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支出决算为81.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支出决算为45.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支出决算为82.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67.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支出决算为39.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4.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317.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3.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1.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5.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7.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4.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3.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6.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7.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3.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8.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7.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240.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52.42%,较上年度减少7.12万元,下降65.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良好,维修维护减少,运维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86万元,占23.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1万元,占76.5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支出决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6万元,完成预算2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2.41万元,下降73.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良好,维修维护减少,运维维护费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及文物安全检查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1万元,完成预算9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4.71万元,下降62.63%。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在公务活动中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相关公务活动、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20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8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文化和旅游厅调研仁寿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支出0.12万元;接待彭山区考察学习智慧文旅建设工作支出0.11万元;接待省、市文物局开展文物安全排查、文物鉴定、博物馆展陈指导、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专家指导等工作支出0.62万元;接待青神县考察调研仁寿文旅工作支出0.12万元;接待政协开展文物保护调研工作支出0.15万元;接待内江市开展广电交叉检查工作支出0.13万元;接待省、市检查广电建设工作支出0.53万元;接待省内文旅部门受邀参加文旅宣传活动支出0.48万元;接待文旅项目规划及招引工作支出0.38万元;接待专家指导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工作支出0.1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2024年无外事接待活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1.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9%。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779.55万元,下降82.57%。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债券项目资金规模减小。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变。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84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9.51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对机关办公楼安全隐患进行检测并排除,增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8.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2.8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广电户户通运行维护、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服务、仁寿县文旅信息化一期项目运行维护、县域旅游热度推广及美誉度打造、主流媒体评价提升服务等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4.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5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大舞台艺术团送文化下乡舞台车、文物保护及文物安全检查。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宣传文旅专项资金、大舞台经费等3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3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整体绩效自评报告、4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39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2024年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第四部分),《2024年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至附件5(第四部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见附表十四(第五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支付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支付的物业管理费、离休费和救济费。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图书馆免费开放活动及购书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指政府用于对外文化交流方面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政府用于公共文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政府用于文物保护、文物修缮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用于文物守护人员工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广电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文化旅游宣传服务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属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单位。其下属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纳入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仁寿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仁寿县文化馆、仁寿县图书馆、仁寿县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中心。

(二)机构职能

拟订全县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文物及博物馆事业和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等第三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活动和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统筹推进全县文旅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三)人员概况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在编在岗28人,下属单位在编在岗34人,其中公务员15人,参公人员11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34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4988.66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入减少7067.69万元,减少141.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万元,占总收入的0.91%;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规模减小,即仁寿县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二期项目。

(二)支出情况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498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8.51万元,占25.83%;项目支出3700.15万元,占74.17%;主要用于:活动支出、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支出、文物保护支出、旅游发展支出、广播电视、全域旅游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设施建设等支出。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4年实行零基预算政策,无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一是送文化下乡等惠民文化活动演出场次达150场。2024年,我局积极开展千龙千狮闹新春·欢欢喜喜过大年、我们的节日·端午、万人赏月诵中秋、主题巡演等送文化下乡惠民活动,全年演出场次高达150场。二是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共52个。举办“天府百姓大舞台”、春节文艺活动、文艺志愿服务“六进”活动、“翰墨抒怀 喜庆华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川陕渝名家书法美术作品展、4·23世界读书日等主题鲜明的群众性文化活动1000余场,惠及群众超30万人次。三是文旅行业执法检查48次。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能,对县域内酒吧、KTV等场所进行全程监管,全年总计出动执法人员5490人次,检查场所2216家次,立案调查7件,开展双随机市场巡查22次,处理行业投诉举报198起。四是田野文物保护数量达39处。完成曲江大高寺白蚁防治、文幼章旧居等文保点的抢险排危,建成两岔河摩崖造像微景观项目。五是全县旅游游览人次达3000万人次以上。全县A级景区接待游客438.359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4.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88%、22.75%,完成旅游固定资产投资3.17亿元,同比增长26%。

2.预算管理。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县财政要求,科学合理地开展预算编制,财政拨款收入为4988.66万元,支出为4988.66万元,做到收支平衡。年初预算为4805.47万元,决算数为4988.66万元,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3.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相关经费指标追加,文化和旅游项目增加,项目经费指标追加。

3.财务管理。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较为完善,涵盖预算编制、资金审批、收支管理、财务监督等全流程环节,执行率超95%,有效保障了财务工作的规范性与合规性。目前,财务室共3人,明确了各岗位职责与分工,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在资金的使用上,我单位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与预算安排,审批流程规范,杜绝了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情况。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执行率达100%,有效保障了项目顺利推进。通过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跟踪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与分析,及时发现并纠正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4.资产管理。2024年,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新增1台厨房操作台、6台空调、文化馆智能化等设施设备,为文旅服务升级筑牢根基。部门资产整体利用率达到95%。办公区域的电脑、打印机等基础设备使用率长期保持在98%以上,确保了日常行政工作高效运转;文化场馆的演出设备、展览器材在各类节庆活动、艺术展演中频繁启用,使用率高达95%,充分发挥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资产盘活成效突出,盘活率达95%,通过内部调拨方式处置闲置办公设备,借助资源共享、主题展览等途径利用冗余宣传物料,既减少资源浪费,又创造社会效益,实现了资产使用效益的有效提升,推动部门资产管理工作迈向新台阶。

5.采购管理。在采购管理工作中,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积极落实政策、高效执行计划,成效显著。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上,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将中小企业采购比例提升至45%,为中小企业开辟公平竞争渠道,助力其深度参与文旅项目建设。在采购执行方面,采购执行率达100%,圆满完成采购计划。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原则,从需求申报到合同签订全流程规范操作,确保采购活动依法依规进行,实现了政策落实与采购效率的双赢。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661.6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7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个。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238.7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5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1个。

1.项目决策。预算项目的决策过程严格遵循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了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项目从立项提议到最终审批,每个环节均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有效避免了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绩效目标的设置表述明确,量化指标科学合理,为后续的项目执行和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项目在通过决策审批后,按财政要求完成项目入库。入库过程中,对项目的必要性、紧迫性、预期效益进行了事前评估,确保了入库项目的质量和优先级排序。

2.项目执行项目执行过程中,资金的使用严格按预算安排,同时,建立了预算执行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资金缺口或超支风险进行了有效防控。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对需要调整的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项目内容的适度调整。同时,对调整后的项目方案进行了重新评估,确保调整后的项目在成本、效益、风险等方面保持最优状态。2024年,项目执行结果符合预期,各项目标任务按计划顺利完成。

3.目标实现。项目最终实现了既定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各项量化指标均达到了预期水平。但在个别绩效目标上存在一定的偏离。主要是由于外部环境变化或内部执行能力的限制所致。针对这些偏离,我单位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改进措施,在今后的项目中科学设置绩效目标,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综上所述,2024年度,文广旅局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2024年以来,全县文化和旅游工作聚焦全域旅游和旅游品牌化,攻坚克难,开拓进取,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实施公益文化旅游服务,创建文化旅游品牌,打造文化精品,大力开展公共文化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2024年,全县A级景区接待游客438.359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4.12亿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文广旅局严格依照预算法规定,按时完成了预决算编制工作。在预算编制、执行以及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和信息公开等各个环节,均严格遵循相关制度要求。通过科学规划与精细化管理,确保了全年收支平衡,为机构的高效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不仅圆满达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为单位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1.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绩效管理水平待提升。财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专业人员数量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复杂的财务工作需求。业务人员普遍缺乏系统的绩效管理知识培训,对绩效管理的理论体系、工作方法掌握不全面。

2.预算管理体系不完善,执行效能待增强。预算编制过程中,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细化标准与流程,预算项目内容不够详实,资金分配缺乏精准性,影响了预算的指导性与约束性。同时,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尚未健全,预算执行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与考核机制,执行力度不足。

(三)改进建议

1.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绩效管理能力。通过公开招聘、内部选拔吸纳财务与绩效管理专业人才,优化团队结构;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邀请专家授课并组织线上学习、行业交流,系统提升人员专业素养;设立绩效奖励制度,表彰优秀个人与团队,激发学习积极性。

2.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效能。细化编制细则,明确部门责任,运用零基、滚动预算法提升精准度;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将编制质量、执行进度等纳入考核并与预算、部门评优挂钩;搭建动态监控平台,建立例会分析制度,实时跟踪纠偏,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附表: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本级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4988.66

4988.66

0.00

年度总体

目标

2024年,县文广旅局以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主线,锚定“一品牌四强县”目标,打造黑龙滩文化品牌,建设文化传承强县、文化服务强县、文明实践强县、文旅融合强县,加快建成新时代文化强县。

年度主要

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县景区、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网吧、酒吧、KTV歌城等分别进行食品安全、用气用电、森林防火、汛期防洪、建筑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市场稳定。

持续完善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响工程

完成全县5987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确保电视户户通、长期通、优质通。规范应急广播村村响系统管理使用,加强“黑广播”、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非法医疗广告等行业监管。

文旅项目有序开展

继续推动乐高乐园、诗里阡陌、火车莱斯、地中海俱乐部、响水六坊等文旅项目进展,督促业主加大投入,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持续扎实开展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创建工作。

深化黑龙滩文化品牌建设

用好用活仁寿文化符号,在乡村文化旅游交流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文化交流、“大灌区”“大峨眉”文旅联盟、全国性博览会等交流活动上大力推广黑龙滩文化,组织主流媒体、网络“大V”等走进仁寿、走近黑龙滩,在互联网广域流量内讲好黑龙滩故事。

统筹推进文化传承强县建设

持续推进仁寿县博物馆展陈布展及配套服务区域装修工程项目,力争2024年年底完成建设。开展国省文物保护单位维护、修缮等,建好用好两岔河摩崖造像文化微景观省级试点项目。按照《仁寿县博物馆文物(藏品)征集办法》要求,征集一批收藏价值高、艺术水平精湛的艺术品,丰富仁寿县博物馆藏品数量和品类。持续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持续加强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保护力度,确保全县文物安全。

奋力实施文化繁荣工程

全面落实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的免费开放政策,以及公共文化服务场馆的延时服务政策,让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更惠民、便民。持续推进文化惠民活动和文艺精品繁荣工程,围绕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等题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开展文艺精品创作,举办仁寿县乡村文化旅游季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项赛事展演活动。督促指导仁寿大舞台艺术团精心打造节目,在全县乡镇、村(社区)学校、敬老院开展系列主题巡演200场以上。

年度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性质

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户户通运行维护行政村数量

5987

5

5987

基层文化队伍培训人次

500

人次

5

500

开展文旅市场执法次数

100

人次

5

5490

免费开放场馆数量

50

5

52

送文化下乡活动场次

200

场次

5

200

征集文物藏品数量

10

5

10

质量指标

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公示投诉率

5

%

5

0

时效指标

全年目标任务按时完成率

85

%

5

85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年度旅游业总收入

4

亿元

5

4.12

社会效益指标

新增旅游就业人数

10000

人/年

5

10000

艺术普及活动次数

10

5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护传承非遗技艺

1

5

1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

10

85

成本

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完成目标任务所需资金

700

万元

20

380.37

附件2

2024年仁寿县文旅信息化运维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提升仁寿县文化旅游信息化水平,发挥智慧文旅一期项目作用,根据国家、省关于地方专项债管理相关规定,仁寿县文广旅局包装了仁寿县文旅信息化运维项目主要开展文旅信息化软件平台(文旅大数据中心、文旅综合管理平台、文旅营销宣传平台、文旅公众服务平台、数据采集和对接)、文旅指挥中心、智慧图书馆、应急广播、网络链路等配套运维服务。由文广旅局组织实施,项目总投资350万元,为地方财政资金。2024年实际执行304.08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严格按照地方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主要围绕智慧文旅软件开发维护、硬件巡检、检修等开展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2024年总预算350万元,主要是智慧文旅一期运维工作,实际执行304.0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绩效目标共设置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三个一级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六个二级指标,以及受益群众满意度等八个三级指标。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量化可考核,与项目实施相匹配,全面完整,契合项目实质,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产出和效果关联度高,受益群众满意度预测超过85%。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评估,为项目设立和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抽样点位为智慧文广旅中心、黑龙滩智慧景区、移动机房、广电机房及30%的应急广播点位。

(四)评价方法。本项目通过现场踏勘、与项目相关人员座谈或讨论、聘请相关专业专家、市场调研等方法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方案可行性以及筹资合规性实施评估。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由总规划师刘红凯任组长,负责领导组织评价,市场开发股、财务室人员为成员,负责具体评价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紧扣智慧文化旅游投向,围绕全县文化旅游智慧化短板编制可研报告,经专家论证后报发改局批准立项,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法律意见书、资金财务评估报告。经省组织评审同意后组织实施。

2.项目管理。县文广旅局针对该项目,制定仁寿县文旅智慧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报政府审批同意后立即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强化资金监管,确保相关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3.项目实施。项目严格按照财政资金预算,合理编制项目初设方案、施工设计。基本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及资金支付。

4.项目结果。2024年完成了文旅信息化运维,实现资金支付304.08万元。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2024年完成了文旅信息化运维,实现资金304.08万元。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四、评价结论

综合前述评估内容来看,该项目立项必要性和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具备实施条件,具有公共性,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等。2024预算控制在350万元以内。该项目实现资金支付304.08万元,符合预算要求。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加强运行监控,实现资金及时支付,节约财政资金并提升资金效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序号

实地踏勘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文广旅信息化中心

98


2

黑龙滩智慧景区

96


3

广电、移动机房

98


4

30%广播点位

95


5




6




7




8




……




备注:实地踏勘点位包括县本级、镇(街道)、县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仁寿县文旅信息化运维项目

预算单位

仁寿县文广旅局

项目类型

财政资金项目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4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04.08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304.08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完成智慧文旅二期项目建设,开展四海社区服务驿站和仁寿县博物馆建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文广旅信息化中心

1

10

1

智慧景区

2

10

2

质量指标

服务质量

定性


10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时限

1

20

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全县实现旅游收入

50

亿元

10

50







社会效益

指标

旅游人数增幅

10

%

20

11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

10

8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指标

项目建设资金

350

万元

10

304.08

附件3

2024年牛角寨石窟文物保护项目工程

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牛角寨石窟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长期受自然侵蚀及人为活动影响,亟须开展系统性环境整治。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牛角寨石窟保护规划》立项,旨在通过科学设计修复方案,改善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提升保护水平。项目由仁寿县文物管理所委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承担设计工作,合同金额172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以文物保护为核心,重点开展危岩体治理、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优化设计,确保文物安全与历史风貌协调。资金使用严格遵循《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文〔2020〕34号),支持方向包括地质灾害治理、景观优化及文物保护设施建设。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总设计费172万元,分三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40%(68万元):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2019年10月完成支付);第二次支付40%(68万元):国家文物局方案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完成支付);第三次支付20%(36万元):施工图提交后15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完成支付)。

由于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方案及项目中标方提交施工图的时间较晚,前期未达到支付条件,导致第一次和第二次付款间隔较长。在满足支付条件后,本单位已于2024年预算中全额安排104万元项目资金,并完成实际支付104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产出目标:完成环境整治设计方案及施工图,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批;

效益目标:消除文物安全隐患,提升文物保护水平;

时效目标:2024年底前完成尾款支付;

成本目标:设计费控制在172万元以内。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全面评估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设计方案合规性及文物保护目标达成情况,为后续同类项目提供管理经验。

(二)评价重点与方法

采用案卷研究法(审查合同、支付凭证、批复文件)、实地踏勘法(核查设计方案与现场实施一致性)及成本效益分析法,重点评价以下内容:

资金支付进度与合同条款匹配性;

设计方案对文物本体的保护效果;

政策调整对项目执行的影响。

(三)评价选点

选取牛角寨石窟核心保护区及坛神岩连接地段作为实地踏勘点位,核查危岩体治理、景观设计等关键环节。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决策(20分):立项程序合规,方案经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21〕733号)及四川省文物局(川文物保〔2022〕46号)批复,得分20;

项目管理(15分):资金分配合理,按合同约定节点支付,得分15;

项目实施(25分):设计方案审批通过有所滞后,得分20;

项目结果(20分):危岩体治理措施有效,尾款支付完成,得分20。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基础设施类)

工程进度:设计方案批复率100%,施工图交付率100%;

功能实现:优化停车场选址、弱化景观人工化倾向,符合文物保护要求。

四、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总分95分(合格),设计方案科学合规,有效消除文物安全隐患。

五、存在主要问题

设计方案审批进度未达预期、施工图交付存在滞后性,导致第二、三期款项支付进度受阻,影响项目整体推进效率。

六、改进建议

加强过程监管:定期核查设计单位履约进度,确保设计方案、施工图按期交付。


附表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序号

实地踏勘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牛角寨石窟核心保护区及坛神岩连接地段

100

危岩体治理、景观设计合理

2

设计方案

100

方案专业、完善

备注:实地踏勘点位包括县本级、镇(街道)、县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51142123T000009435285-牛角寨石窟文物保护项目

工程(尾款)

预算单位

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类型

文物保护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仁寿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眉山市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眉教财〔2020〕35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国家文物局关于牛角寨石窟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环境整治项目意见的函

使用范围

牛角寨石窟

申报(补助)条件

完成牛角寨环境整治设计工作并支付设计尾款

项目起止年限

2019.9-2020.9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04

其中:财政拨款

104

其他资金

0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完成牛角寨环境整治设计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

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护文物处数

1

座(处)

20

1

加固岩体长度

1.4

千米

20

完成项目设计数量

1

10

1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20

1000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时限

2

10

9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文保点参观人数增加量

10000

人次

10

80.13

附件4

2024年仁寿县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

建设(生态停车场、游客中心、旅游标识二)

项目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提升仁寿县文化旅游业基础设施,根据国家、省关于地方专项债管理相关规定,仁寿县文广旅局包装了地方专项债券项目:仁寿县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主要新建景区停车位约800个及配套基础设施;新建大型广告牌约30个;新购观光巴士约12辆、旅游公交约24辆;改造6个服务区,包括增设商品展销区6个(约36个展销位);改造2个集散中心,包括增设商品展销区2个(约12个展销位);新建服务驿12站3处及其基础设施,包括增设商品展销区3个(约18个展销位);新建旅游步道约20公里,骑游环线道路约30公里;新建旅游公路约10公里;新建黑龙滩博物馆,新建旅游厕所约14个及配套基础设施等;新建全域智慧旅游支持系统、全域旅游标志及配套设施等。由文广旅局组织实施,项目总投资3亿元,其中申请发行地方专项债券2.4亿元,地方财政资金0.6亿元。2022年发行地方专项债券2.23亿元;实际执行2.23亿元;2024年继续实施专项债券104万元,实际执行69.68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严格按照地方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主要围绕全域文旅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主要开展旅游交通、服务驿站、旅游公交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2024年总预算104万元,主要是生态停车场、游客中心、旅游标识二项目尾款结算,实际执行69.6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绩效目标共设置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三个一级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六个二级指标,以及受益群众满意度等八个三级指标。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量化可考核,与项目实施相匹配,全面完整,契合项目实质,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产出和效果关联度高,受益群众满意度预测超过85%。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评估,为项目设立和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抽样点位为曹家游客中心、曲水留香和菜花坞服务驿站及旅游标识,实现点位全覆盖。

(四)评价方法。本项目通过现场踏勘、与项目相关人员座谈或讨论、聘请相关专业专家、市场调研等方法了解项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后,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方案可行性以及筹资合规性实施评估。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由总规划师刘红凯任组长,负责领导组织评价,市场开发股、财务室人员为成员,负责具体评价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紧扣地方专项债文化旅游投向,围绕全县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短板编制可研报告,经专家论证后报发改局批准立项,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法律意见书、资金财务评估报告。经省组织评审同意后组织实施。

2.项目管理。县文广旅局针对该项目,制定仁寿县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报政府审批同意后立即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强化资金监管,确保相关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3.项目实施。项目严格按照专项债券发行额度,合理编制项目初设方案、施工设计。基本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及资金支付。

4.项目结果。2024年完成了生态停车场、游客中心、旅游标识二的审计结算,实现资金支付69.68万元。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2024年完成了生态停车场、游客中心、旅游标识二的审计结算,实现资金支付69.68万元。因项目质保金需两年质保到期验收合格才能支付,所以质保金未实现资金支出。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无。

四、评价结论

综合前述评估内容来看,该项目立项必要性和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具备实施条件,具有公共性,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等。2024预算控制在104万元以内。该项目实现资金支付69.68万元,符合预算要求。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加强运行监控,实现资金及时支付,节约财政资金并提升资金效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序号

实地踏勘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曹家游客中心

97


2

菜花坞、曲水留香服务驿站

96


3

旅游标识二

98


4




5




6




7




8




……




备注:实地踏勘点位包括县本级、镇(街道)、县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仁寿县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单位

仁寿县文广旅局

项目类型

地方专项债券项目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仁发改〔2020〕411号

使用范围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2-2025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04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69.68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完成智慧文旅二期项目建设,开展四海社区服务驿站和仁寿县博物馆建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游客中心

1

10

1

服务驿站

2

10

2

质量指标

服务质量

定性


10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时限

1

20

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全县实现旅游收入

2

亿元

10

2.5







社会效益

指标

旅游人数增幅

10

%

20

11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

10

8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指标

项目建设资金

104

万元

10

69.68

附件5

2024年仁寿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提升项目

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职能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广电项目)预算的通知》(川广发﹝2022﹞101号)文件要求,完成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提升项目可研、规划、设计、实施等工作,通过采购程序确定项目建设、监理、审计单位,根据合同内容和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和资金拨付。

2.资金申报依据

按照《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24年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广发﹝2022﹞101号)文件要求,开展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提升项目建设,县政府批复项目资金300万元,项目采购中标价253.688万元。

3.资金分配及管理情况

资金主要用于新建应急广播视播融合系统、应急广播消息前置发布系统、地震预警应急系统、应急广播一体化主动发布终端、应急广播镇村制度牌等,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按照履约情况支付资金,已拨付资金146.4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四川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情况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川广办〔2019〕97号)文件要求,完成1套应急广播视播融合系统、4套应急广播消息前置发布系统、1套地震预警应急系统、30套应急广播一体化主动发布终端、320套应急广播镇村制度牌等建设内容。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按照程序征求县财政局意见,报请县政府批复,项目申报资金300万元,批复资金与申报资金一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仁寿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提升项目采购中标价253.688万元,按要求开展项目资金使用和实施工作,资金主要用于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满足跨部门需求,实现应急广播资源共享。

2.资金到位

仁寿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提升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资金到位率100%,及时率100%。

3.资金使用

仁寿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提升项目中标价为253.688万元,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履约情况支付。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数量指标

完成1套应急广播视播融合系统、4套应急广播消息前置发布系统、1套地震预警应急系统、30套应急广播一体化主动发布终端、320套应急广播镇村制度牌等。

(二)质量指标

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实现应急广播村村响、长期响,达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服务长期保障供给能力。

(三)成本指标

项目中标资金253.688万元,项目实施资金控制在中标价以内,并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内容。

(四)社会效益指标

完善仁寿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满足跨部门需求,实现应急广播资源共享,巩固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服务均等化建设,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五)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应急广播体系提升项目实施,保障群众收听广播权益,满足群众文化需求。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件【附表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xlsx
附件【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决算公开附表(一至十三).xls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