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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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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张会 黑龙滩管委会
 索 引 号 1778711277/a218/2025-00003  发布机构 a218  公开日期 2025-10-31


2024年度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6〕11号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6〕62号文件规定,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的正县级派出机构。主要职能有:

1.制定风景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依法制定风景区行政管理规章并实施管理。

3.负责风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4.负责风景区内水土、水质、植被保护和环境优化。

5.负责风景区内项目的立项、方案的审批和组织实施。

6.保障风景区内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和合法权益。

7.负责风景区内公益事业、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管理。

8.承担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党的建设走深走实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工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召开党工委会议1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6次。二是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制定《2024年黑龙滩风景区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指导成立景区退休支部委员会、黑发展公司党支部委员会。新吸收2名同志成为中共预备党员,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调入公务员4名,提拔使用事业正科级干部1名,公务员晋升职级5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三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定《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工委书记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学习7次、集中廉政谈话1次、上廉政专题党课1次,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开展廉政谈话1次。

2.持续深入抓实生态保护,切实筑牢景区生态安全屏障。一是以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抓好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成立5个工作小组,聚焦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黑龙滩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全面开展“回头看”,分区域、分行业开展环境问题排查,发现问题22个并整改到位。二是抓实“土督”问题整改。完成乐业路等5条市政道路省级风景区、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准入手续办理和长岛三期安置房、金沙岛等13个项目可行性研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组卷工作,加快推进景区次干路(邱家堰—岷黑路)改造工程、金沙岛项目、生态沟配套设施项目省级风景区和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准入办理,确保按期完成整改销号。

3.创新思维凝心聚力促发展开拓景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一是完善规划,守发展底线配合黑龙滩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黑龙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公众参与、勘界定标等工作。二是强化服务,推进项目发展。全力以赴“保交楼”,千方百计抓项目。三是精心宣传,提振旅游经济。拓展旅游客源,组织参加第四届四川省文创大会等宣传活动7场,不断提升黑龙滩风景区旅游知名度;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抖音、微信等网络媒体和系列旅游活动直播、拍摄国风短视频等加大旅游景区宣传力度,吸引潜在游客,进一步提升黑龙滩旅游影响力。

4.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风险守牢景区和谐稳定社会大局。一是筑牢安全生产线,抓实安全生产工作,抓实安全专项整治。二是守牢社会稳定底线常态化运行原住民、购房户、农民工三个专班,及时化解和处置各类信访稳定风险。

二、机构设置

根据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0611号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0662号文件规定,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设立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办公室、党群工作局、旅游发展和投资服务局、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监察审计局。下设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综合执法大队、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纳入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数均为4063.8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198.99万元,下降44.05%,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06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5.26万元,占41.2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8.6万元,占58.78%。

             (图2: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06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63万元,占30.41%;项目支出2828.23万元,占69.59%。

                   

图3: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4063.8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198.99万元,下降44.05%。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675.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22%。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9.7万元,下降7.19%。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675.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6.21万元,占82.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34万元,占7.78%;卫生健康支出35.86万元,占2.14%;节能环保支出35.82万元,2.14%;交通运输支出2.38万元,0.14%;住房保障支出84.65万元,占5.0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675.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984.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401.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 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支出决算为100.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 支出决算为23.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35.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防治(03)水体(02):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节能环保支出(211)自然生态保护(04)生态保护(01):支出决算为8.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交通运输支出(214)其他交通运输支出(99)公共交通运营补助(01):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84.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为1235.63元,其中:人员经费1052.2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3.4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1.36万元,下降42.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0次,出国(境)0。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0万元。因公务用车由仁寿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所需费用由仁寿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预算和决算。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84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36万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接待管理。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1.84元,主要用于单位调研及检查工作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7批次,1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射洪县文旅局、甘肃省人大、玉溪市人大等单位开展调研。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38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78%。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69.29万元,下降56.24%。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41元,比2023年度减少26.52万元,下降12.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6.0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金沙岛项目等3个项目黑龙滩国家湿地公园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仁寿县黑龙滩镇及里仁南天府生态城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服务、黑龙滩区域雨污管网排查服务、黑龙滩风景区公共基础设施维护服务、食堂管理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委共有车辆0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船只1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黑管委公共服务补助资金等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1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了《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2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2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第四部分),《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第四部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见附表十四(第五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 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 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防治(03)水体(02):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7. 节能环保支出211)自然生态保护(04)生态保护(01):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18. 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8)土地出让业务支出(06):反映土地出让业务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19. 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9):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0. 交通运输支出(214)其他交通运输支出(99)公共交通运营补助(01):反映对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的补助支出。

21.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仁寿县财政局:

按照贵局《关于开展2024年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仁财绩〔20256号)文件精神,我委对2024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开展了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委内设机构9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下设事业单位2个。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景区办公室、景区党群工作局、景区旅游发展和投资服务局、景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景区财政局、景区社会事业局、景区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局、景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景区监察审计局。下设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景区综合执法大队、景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根据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6〕11号眉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6〕62号文件规定,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的正县级派出机构。主要职能有:

1.制定风景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依法制定风景区行政管理规章并实施管理。

3.负责风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4.负责风景区内水土、水质、植被保护和环境优化。

5.负责风景区内项目的立项、方案的审批和组织实施。

6.保障风景区内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和合法权益。

7.负责风景区内公益事业、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管理。

8.承担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三)人员概况。

根据仁委编委〔2017〕18号173号文件,仁委编办〔2019〕79号文件,核定黑龙滩风景区总编制59名,其中:行政编制36名、事业编制20名,机关工人3名。在职人员56名,其中:公务员35名、事业人员18名、机关工人3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4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收入的年初预算数合计818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184.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00万元。2024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收入的决算数合计406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5.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88.6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支出的年初预算数合计8184.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3.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0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000万元。2024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支出的决算数合计4063.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5.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6.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5.8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65万元。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2388.6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388.6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在部门绩效目标制定方面,我委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编制2024年度部门预算绩效,全面开展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在预算编制和目标制定过程中,合理编制预算目标,做到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细化量化。

1.履职效能。

1党风廉政建设履职。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学习7次,开展集中廉政谈话1次,上廉政专题党课1次,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开展廉政谈话1次。组织观看《戒鉴·2024》等警示教育片6次,开展节日期间督查6次,发送节前廉洁提醒短信200余条,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大监督执行力度,深入开展正反典型对比教育、警示教育,不断筑牢干部队伍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2环保履职。以强化监管为保障,巩固黑龙滩饮用水源水质。完成黑龙滩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升级改造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更换,用好污水管网监控平台,抓实排污监管。强化对景区宾馆、酒店、农家乐及在建项目日常监管,严禁生产、生活污水偷排漏排,确保生活污水不入湖。2024年完成景区雨污管网检测约275公里,2024年“四张清单”,开展巡河问河70余次,对巡查发现的15个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了黑龙滩水库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稳定在Ⅱ类,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3)安全工作履职。制定《黑龙滩风景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景区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计划细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召开景区安委会5次、主任办公会6次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抓实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等专项整治行动11次,排查整改问题136处。围绕景区旅游安全、森林防灭火、大型活动、消防安全、建筑工地等领域开展各类检查近250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2个,确保了景区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2.预算管理。2024年,我委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通过优化编制流程、强化执行监控、严控一般性支出等措施,实现预算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3.财务管理。按照内部控制管理要求,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和景区财政性资金审批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资金使用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4.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单位制定的资产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人员变动率较小,新增资产配置0.62万元,人均资产变化率小。2024年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我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无闲置资产,资产利用率高。

5.采购管理。2024年我委采购服务836.08万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资金支付211.7万元,执行率较低。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 700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44.69%,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3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 9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351.4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

    1.项目决策。部门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结合项目可行性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并从项目投入的经济性、目标的合理性、 实施的可行性、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分析,编制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2.项目执行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阶段(一次性)项目总数 9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351.4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2024年对预算项目进行17次支出调剂。

3.目标实现。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184.76万元,决算数1675.26万元,通过人员和公用经费的保障,促进了景区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得以正常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00万元,决算数2388.60万元,通过实施黑龙滩土地整改风评、生态监测与生态调查、生态湿地运行调查评估、大数据平台建设、入库支流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堤岸建设等项目,实现环保督察整改销号,景区水质达标率100%,促进了黑龙滩生态持续发展;政府采购服务836.08万元,采购项目8个,大部分为环保方面的服务采购,提升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委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我委对绩效管理重视程度增强,将绩效工作一一落实到位,在实际的工作中,对项目起到了很好的监督管理作用,有效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及时反馈给项目主管部门,认真总结,更加合理、有效、准确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4年本部门预算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预算、执行、收支、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有效保障了机构运转。全面完成了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任务及部门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支出绩效良好,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结果为90.41分,但存在预算执行率偏低、绩效目标管理不精细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概念理解不够,在编制绩效目标时,编制不全面,评价不准确。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的认知不到位,实际工作中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存在预算执行率偏低、绩效目标管理不精细等问题。

二是与项目主管部门缺乏沟通,对项目绩效的目标编制不够细化,还需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明确绩效管理职责。

(三)改进建议。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监控。严格执行绩效运行监控,每月按时对各个项目绩效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填报完成当月完成值,对监控结果向各部门进行反馈,督促达到绩效目标,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和要求执行预算、实现预期目标。再次对照项目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中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的实现程度和实施进度情况进行分析,对偏离目标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三是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2025年预算安排挂钩,对低效项目压减资金或暂停实施。提高部门的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预算绩效监控意识,对单位整体业务情况进行分析掌握,随着项目的变化提前做出对应的规划和调整,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率,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附表: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8184.76

8184.76


年度总体

目标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抓好生态环保修复项目建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好各类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以黑龙滩生态环境保护为基础,以转型升级发展为要素,努力推动黑龙滩高质量发展。

年度主要

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党建工作

开展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党员干部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大监督执行力度,深入开展正反典型对比教育、警示教育,不断筑牢干部队伍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监察审计工作

做好景区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工作,制定景区内部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财政管理

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完成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做好景区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备案工作,做好景区食品药品、特殊设备安全生产、景区市场秩序的巡查和监管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

抓好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持续开展好各类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守好社会稳定底线。

建设规划工作

做好风景区总体规划、镇域总体规划、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景区规划环评、城镇设计的编制报批工作,统筹景区项目服务中心工作等。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级指标

绩效指标

性质

绩效指标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

指标值

年度绩效

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党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次数

3

5

4

审计项目个数

2

5

2

完成环保相关项目个数

3

2

7

项目建设完成个数

3

3

3

质量指标


机关精神文件宣传覆盖率

95

%

3

95

文电接收处理覆盖率

95

%

2

95

游客投诉处理反馈率

=

100

%

5

100

资金使用合规率

=

100

%

5

100

时效指标


安全检查频次

2

次/年

5

11

财政资金使用时间

=

1

5

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场主体工商注册登记满意度

90

%

5

90

受益对象满意度

90

%

5

90

满意度指标

机关干部职工满意度

95

%

5

95

景区游客体验满意度

90

%

5

9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额

5

万元

5

1.84

项目支出控制额

7000

万元

5

3127.98















附件2-1


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度专项预算黑龙滩镇、龙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五届第十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眉山市委、市政府和仁寿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工作部署要求,开展黑龙滩镇、龙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包括片区规划和镇区规划两个层次,其中片区规划范围包括龙正镇、黑龙滩镇以及虞永乡3个乡镇行政区划范围,国土面积340.10平方千米;镇区规划范围为龙正镇区、黑龙滩镇区城镇开发边界围合区域。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到2025年征求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和县自规局的意见,编制工作所需资金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方式采购确定编制单位。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然资源部关于空间规划体系改革的新要求,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整合现行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等,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各类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实现黑龙滩镇和龙正镇“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我委开展了《黑龙滩镇、龙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 黑龙滩镇、龙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部分,规划编制费用分别为180万元和100万元,共计280万元。

2. 风景名胜区保护专题研究国土空间适宜性分析专题研究、人口流动和城镇化发展专题研究、水资源保护专题研究、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与管控专题研究、村级经济区划定专题研究,按每个30万元计,规划编制费用180万元。

综上,黑龙滩镇、龙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费用为460万元整,下浮15%,费用合计约39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绩效指标按照数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开展自评,其中项目预算资金要求≤382万元,项目资金使用时间要求≤1年。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检验目标达成度,优化资源使用效率,诊断问题与风险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分别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合规性、个性指标6个方面开展评价。

(四)评价方法。单位自评法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规划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排,项目立项具有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

2.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项目按中省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各方配合到位。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内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本项目所属指标为行政运转,其资金实际用途、资金管理程序、资金分配标准均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规划编制工作采取现场踏勘、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入户访谈等多种方式,充分遵循群众诉求和意愿与各专项规划进行充分衔接,多次征求县、乡镇相关部门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其规划成果、专题研究具有合理性。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项目决策合理、管理有效、实施到位、达到预期目标,资金实际用途、资金管理程序、资金分配标准均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评价总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附件2-2


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度专项预算(仁寿县黑龙滩镇及里仁南天府生态城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22号)和《四川省城镇详细规划评估办法》要求,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各市、县应结合空间发展时序和规划管理需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详细规划评估工作。本项目包括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和详细规划评估两项工作。规划研究范围约21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黑龙滩镇镇区及里仁南天府生态城片区城镇开发边界所围合区域,总面积约14平方公里。其中黑龙滩镇镇区约13平方公里,里仁南天府生态城片区1平方公里。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为促进我县城乡高质量发展,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完善功能配置、激发城乡发展活力,不断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及省、市相关要求,开展中心城区和重点区域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综合《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版和《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费指导意见》2022年两种取费标准,在符合国、省财政计费标准的前提下,选取价格较低的《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版为详细规划编制的取费依据,城镇建成区计费基价40万/平方公里,城镇新区计费基价为35万元/平方公里,并参考眉山地区市场类似项目收费水平进行下浮,最终单价26万/平方公里。天府生态城片区详细规划编制费用为14x26=364万元。黑龙滩镇详细规划评估费用为30万元。综合以上两项费用并取整,黑龙滩镇及里仁南天府生态城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含详细规划评估的最终总费用为390万元整。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绩效指标按照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发展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经济成本指标八个方面开展自评,项目预算资金已执行113.1万元。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检验目标达成度,优化资源使用效率,诊断问题与风险。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分别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合规性、个性指标6个方面开展评价。

(三)评价方法。单位自评法。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规划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排,项目立项具有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

2.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项目按中省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各方配合到位。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实际完成时间在计划完成时间内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本项目所属指标为行政运转,其资金实际用途、资金管理程序、资金分配标准均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规划编制工作采取现场踏勘、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入户访谈等多种方式,充分遵循群众诉求和意愿与各专项规划进行充分衔接,多次征求县、乡镇相关部门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具有科学性和精准性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项目决策合理、管理有效、实施到位、达到预期目标,资金实际用途、资金管理程序、资金分配标准均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评价总分为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件【附表—164-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本级.xls
附件【附表—164-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本级.xls
附件【附表—164-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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