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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政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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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仁寿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单位决算公开
2025年10月30日  仁寿县经信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63/2025-00058  发布机构 A063  公开日期 2025-10-30

2024年度仁寿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寿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仁委办〔2021〕24号)仁寿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经济、数字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研究拟订促进全县工业经济、数字经济、无线电管理、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联动,负责全县工业结构调整。

2.负责全县工业产业规划布局,制定和实施全县新型工业化战略,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重大经济信息,指导工业企业结构调整,提出工业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调整方案;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并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在我县工业企业中的具体实施意见,监督检查国家产业政策在工业企业中的执行情况。

3.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依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拟订中长期经济运行目标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电力、成品油、通信产业发展规划,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其发展;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成品油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成品油经营颁证换证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4.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措施,协调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贯彻执行工业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鼓励投资建议并组织实施,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

5.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拟订鼓励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意见措施,指导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工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管理和目标考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工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意见措施,指导工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工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7.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负责牵头组织对国家、省、市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工业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指导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制定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

9.负责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意见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做好工业企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和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上报、争取工作;负责协助制定全县工业发展基金管理和考核办法,以及日常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10.负责实施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拟订、组织实施盐业产业政策等。

11.负责全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推动大数据产学研用结合,监测分析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运行态势,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全县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拟订县级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数字经济发展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承担全县数字经济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

12.起草全县有关科技发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拟订县级财政投入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13.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和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承担在仁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管理,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编制全县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14.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15.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16.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负责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负责无线电干扰查处,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军地间和县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和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7.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提出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制造强县冲刺年”各项工作部署,大力开展工业提升攻坚行动,确保企业集中精力抓生产、项目开足马力加快建设,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全力推动工业经济稳定运行。2024年全年,县属规上工业企业户数达到132户,县属规上工业总产值234.1亿元,增速19%,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28%;“1+3”产业规模达到195.6亿元,占全县规上工业比重达到83.6%。培育50亿元企业2户,10亿元企业3户。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164亿元,同比增长27%。2024年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省级制造业重点中试平台2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4个、市级专家工作站1个,成功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44户、市级绿色工厂2户、省级绿色工厂1户,省级绿色园区1个。新培育上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8户(已成功认定7户、1户待审)。力争2024年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12%以上。全年完成工业投资44.81亿元,其中,技改投资17.46亿元。全年新签约项目25个,完成率100%,签约金额102.92亿元(制造业项目16个,签约金额95.81亿元;三产项目9个,签约金额7.11亿元)。其中,签约厦门储元世纪年产5GWh储能系统集成项目、信利高透过率&低温多晶硅(LTPS)液晶面板等“三强企业”投资或投资额2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3个。招商引资总到位资金171.34亿元(完成率103.84%),其中国内省外到位资金131.48亿元(完成率106.03%),制造业到位资金43.88亿元(完成率75.66%)。2024年,建设5G通信设施基站180个,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新增改造农村低压变压器108台,新(改)建农村低压线路40.74公里,新(改)建农村10千伏电网线路99.18公里。新建村村通燃气管网70公里,完成12个村。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4,746.6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109.84万元,下降18.9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74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32.95万元,占89.1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3.74万元,占10.8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74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5.93万元,占20.56%;项目支出3770.77万元,占79.4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4,746.6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1109.84万元,下降18.9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2.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18%。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15.92万元,增长27.6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5月仁寿县经济合作局并入我单位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6.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3.74万元,占22.83%;科学技术支出101.47万元,占2.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86万元,占4.86%;卫生健康支出35.11万元,占0.74%;城乡社区支出513.74万元,占10.82%;农林水支出1.68万元,占0.0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709.01万元,占57.07%;住房保障支出52.87万元,占1.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2万元,占0.3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746.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04(款)01(项):支出决算为506.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04(款)02(项):支出决算为248.7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04(款)50(项):支出决算为49.8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04(款)99(项):支出决算为8.5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13(款)01(项):支出决算为98.52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13(款)02(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13(款)08(项):支出决算为131.41万元,完成预算100%。

8.科学技术(类)04(款)04(项):支出决算为79.80万元,完成预算100%。

9.科学技术(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科学技术(类)99(款)99(项):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1(项):支出决算为10.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65.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6(项):支出决算为50.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7(款)05(项):支出决算为58.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8(款)01(项):支出决算为41.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9(款)99(项):支出决算为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类)04(款)09(项):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32.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城乡社区支出(类)08(款)16(项):支出决算为50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城乡社区支出(类)08(款)99(项):支出决算为8.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2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02(款)99(项):支出决算为2,325.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05(款)17(项):支出决算为293.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为78.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08(款)05(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7.住房保障支出(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52.87万元,完成预算100%。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01(款)06(项):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5.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9.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6.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64万元,增长32.8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公务接待费支出2.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64万元,增长32.82%。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仁寿县经济合作局并入我单位。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9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5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82%。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25.76万元,下降79.77%。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仁寿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63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81.49万元,下降32.8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仁寿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计算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仁寿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仁寿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2023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等3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3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组织对38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形成6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38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第四部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见附表十四(第五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04(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科学技术(类)04(款)04(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1(项):反映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6(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7(款)05(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8(款)01(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牺牲或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

15.卫生健康(类)11(款)01(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节能环保(类)03(款)02(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02(款)99(项):反映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02(款)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仁寿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2023年度加快“1+3”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本项目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加快“1+3”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眉经信发〔2024〕8号)、《关于下达 2023 年度加快“1+3”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项目资金的通知》(眉财建〔2024〕1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履行工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推荐、资金拨付和开展绩效评价”等职能职责,深入开展了“1+3”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印发《仁寿县向上争取工业项目奖补资金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财政预算绩效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仁财绩〔2021〕4号)等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工业资金管理工作,强化内部职责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全面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通过项目实施支持企业培育类、技术创新类、技术改造竣工类、绿色低碳发展类、服务型制造及贷款支持类等项目。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我县2023年度共8个企业(项目)获得“1+3”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资金720万元,市财政和仁寿县按6:4比例承担,其中市财政承担432万元,仁寿县承担288万元。截至目前,已拨付全部资金,资金拨付到位率为100%。

资金下达后,我局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上级资金管理办法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坚持做“优”绩效目标,做“严”绩效监控,做“实”绩效自评,做“深”外部评价,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鲜明导向,全面推行绩效评估制度。组织专业力量对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功能、资金使用效率、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对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定期开展巡查,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着力实现从项目入库、项目申报、审核推荐、专家评审、资金安排、资金拨付、动态跟踪、绩效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和省财政厅、省经信厅下达资金时设置的绩效目标,结合我县获得资金项目特点,设置项目产出、项目效益、项目成本、满意度4个一级指标,设置6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主要实现对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并及时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主要设定了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评价指标。

(三)评价选点。对获得“1+3”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资金安排的项目全覆盖进行项目绩效自评。

(四)评价方法。采取“企业自评—县主管部门自评”的方式开展,主要采取单位自评法予以推进。由项目单位自行组建的评价组对项目实施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交县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自评工作组根据企业提交的自评报告,综合项目各项指标及投入、产出、效益等情况,形成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

(五)评价组织。项目单位建立自评工作组,以项目单位分管绩效评价的领导为组长,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评价工作组。经信部门成立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单位自评和部门自评,重点评价项目资金指标下达、项目资金管理、账务核算、项目实施带来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根据《四川省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川经信财资〔2024〕131号)、《四川省工业类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川经信财资〔2024〕198号)、市经信局下达的项目申报指南、资金使用通知,按要求开展项目征集、推荐、资金拨付工作,项目决策充分。

2.项目管理。根据《四川省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川经信财资〔2024〕131号)、《四川省工业类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川经信财资〔2024〕198号)等文件规定,制定《仁寿县向上争取工业项目奖补资金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财政预算绩效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仁财绩〔2021〕4号)等管理办法。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台账,特别是对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完成绩效情况实时进行调度,及时发现处理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全面规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强化内部职责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全面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3. 项目实施。收到市财政局、市经信局下达资金文件后,我局及时到项目实施单位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度,为了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和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主动与县财政局协调,按各项目实施进度比例将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类别

县级奖补资金(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收到县级资金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单位

大类

小类



1

信利(仁寿)高端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类

贷款支持类

40

40

2

四川山立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绿色低碳发展

绿色制造标杆

8

8

3

四川协鑫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化改造类

智能制造示范单位

40

40

4

四川华赐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创新类

创新示范建设

8

8

5

四川鸿浩天富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数字化转型类

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类

20

20

6

仁寿县卓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改造竣工类

/

80

80

7

四川宏量基筑建材有限公司

技术改造竣工类

/

80

80

8

四川宏量基筑建材有限公司

企业培育类

专精特新

12

12

4. 项目结果。通过实施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显著达到以下几方面成效。一是事前绩效评估有力推进。通过围绕项目可行性、合规性、收益性、风险性等方面对项目单位进行事前绩效评估,提升了项目储备质量。二是风险预警防范显著增强。通过加强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做到了动态跟踪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偏差,绩效运行监控进一步做实。三是资金配置效率大幅提升。把绩效目标设置作为安排资金项目的重要条件,同步推进项目资金申请与绩效目标设定,确保了绩效评价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评价结果应用做深做实。将项目资金整体评价结果作为资金管理的重要因素,建立完善了问题整改工作机制,进一步释放了财政资金项目的激励引导作用。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实施符合省委省政府支持重点、六大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业支持政策。对项目实施单位成长促进作用强,支持企业创新创造能力提升、扩大投资、技术更新。项目实施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税收、产量等方面增长明显。

四、评价结论

经过我局初步检查,我县2023年度申报的8个眉山市2023年度“1+3”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均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截留、挪用等违纪违规现象,专项资金使用合理,项目管理得当,均实现了预期目标。眉山市2023年度“1+3”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资金绩效评估自评得分为100分。

附表: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序号

实地踏勘点位

备注

1

信利(仁寿)高端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

四川山立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3

四川协鑫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4

四川华赐科技有限公司


5

四川鸿浩天富实业有限公司


6

仁寿县卓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

四川宏量基筑建材有限公司


8

四川宏量基筑建材有限公司


9

信利(仁寿)高端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0

四川山立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备注:项目实地踏勘点位包括市(州)本级、县(市、区)本级及有关项目、单位、公司等。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3年度“1+3”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

预算单位

仁寿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类型

“1+3”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项目

项目 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四川省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川经信财资〔2024〕131号)、《关于印发财政预算绩效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仁财绩〔2021〕4号)等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R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根据市资金申报文件等立项

使用范围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

申报(补助)条件

按市资金申报、资金下达等文件执行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2024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88

其中:财政拨款

288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市级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督促项目加快施工进度,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同时加强后续项目储备。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益企业

5

20

8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

20

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促进企业发展

定性

良好

/

10

良好

生态效益

指标

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定性

良好

/

10

良好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企业满意度

90

%

2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指标

资金投入

358

万元

20

288










2023年科技研发费用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等行业研发投入大,积极申报省市科创服务平台的重点企业,鼓励企业不断开展科技创新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严格按照资金拨付流程,严格把关各个审核环节,严格执行相关资金管理章程,确保奖补资金及时准确发放。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该项目预算共计50万元,由县级财政承担。该项资金按照项目法分配至各申报企业。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整体目标是鼓励我县研发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研发企业运行持续向好,具体设置绩效指标有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以及成本指标。目前项目的自评工作已完成,各项指标均已完成,执行过程未发现明显错漏。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复核项目实施各环节有无错漏,查找不足加以改进。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预设问题:1.该项目奖补企业户数?2.资金支持准确率?3.受奖补企业是否满意?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该项目资金管理只涉及本单位。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单位自评法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符合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具有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与整体预算相匹配;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研发企业发展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项目按中省市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落实到位,资金均及时准确拨付至企业、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均符合相关规定。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一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企业申报,在资金下达后立即组织拨付。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根据项目鼓励企业不断开展科技创新工作。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本次项目奖补企业数6户,奖补合规率100%,符合产出指标;创新成果转换数1户,符合效益指标;受奖补企业满意度95%,符合满意度指标;资金支出成本50万元,符合成本指标。

四、评价结论

本次关于“2023年科技研发费用项目”项目自评总分为100分,未出现明显疏漏,也无违规行为。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序号

实地踏勘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2




3




4




5




6




7




8




……




备注:实地踏勘点位包括县本级、镇(街道)、县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3年科技研发费用项目

预算单位

仁寿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类型

奖补类

项目 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2023年人民政府送批件1113号

使用范围

用于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等行业研发投入大,积极申报省市科创服务平台的重点企业,鼓励企业不断开展科技创新工作。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0万

其中:财政拨款

50万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奖补企业数

6

20

6

质量指标

奖补合规率

100

%

10

100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时间

1

10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创新成果转换数

1

20

1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奖补企业满意度

95

%

10

9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资金支出成本

50

万元

20

50










仁寿县顺华建材厂关停补偿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仁寿县顺华建材厂(以下简称“顺华建材”)位于黑龙滩镇渡槽村二组,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年设计生产空心砖1.5亿匹。因黑龙滩片区属于饮用水源重点保护区和水土保持重点区域,不得新出让矿产资源开采权,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坚决遏制烧结砖行业产能盲目扩张的通知》(川经信冶建〔2018〕106号)及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全县砂石砖瓦行业整治的会议纪要》(仁府阅〔2018〕97号)精神,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对顺华建材进行了关停。

根据仁寿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仁寿县顺华建材厂项目关停补偿的请示》(仁经信〔2022〕35号)和仁寿县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定事项(总字〔2022〕13号仁府定字第12号)精神,2022年9月7日,我局与顺华建材厂签订《仁寿县顺华建材厂关停补偿协议》,约定补偿总额1875.83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归还黑龙滩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预付的补偿款)。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仁寿县顺华建材厂关停补偿协议》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分配与使用。对顺华建材厂进行关停,并支付关停补偿费,确保企业按时完成关停工作,减少环境污染,保护饮用水源。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专款专用,突出重点,仅用于退出砖瓦企业财政补助项目。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按照合同要求,对完成“复垦复绿”后的顺华建材给予财政补助。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项目总预算为1875.83万元,已支付900万元,剩余975.83万元。根据关停补偿协议,按照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资金拨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2022年10月已支付400万元,2024年1月已支付500万元,2024年9月已支付475.8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对顺华建材厂进行关停,减少污染企业个数,保护黑龙滩片区饮用水源,确保黑龙滩片区饮用水源安全。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全面评估项目实施效果,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为后续项目提供经验借鉴。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选取顺华建材厂关停补偿项目作为评价点位,实地踏勘并收集相关资料。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于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包括: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管理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由仁寿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具体评价工作的实施。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和重点领域。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合理,权重设置有效,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有力有效。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情况良好。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情况。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关停企业1个,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相符。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选择“民生保障”类)

项目资金分配体现均衡公平,有助于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资金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为顺华建材厂。资金实际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经调研,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对顺华建材及时进行了关停,减少1个污染企业,保护黑龙滩片区饮用水源,周边群众满意度95%以上,资金成本控制在975.83万元以内。项目实施完全符合设定的工作目标。

四、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效果良好,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效益显著,周边群众满意度高。评价总得分为100分,项目实施情况优秀。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附表: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序号

实地踏勘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仁寿县顺华建材厂

100


2




3




4




5




6




7




8




……




备注:实地踏勘点位包括县本级、镇(街道)、县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仁寿县顺华建材厂关停补偿费

预算单位

仁寿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类型


项目 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关于研究全县砂石砖瓦行业整治的会议纪要》(仁府阅〔2018〕97号)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仁寿县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定事项(总字〔2022〕13号仁府定字第12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仁寿县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定事项(总字〔2022〕13号仁府定字第12号)

使用范围

仁寿县顺华建材厂

申报(补助)条件

企业复垦复绿

项目起止年限

2024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975.83

其中:财政拨款

975.83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关闭企业个数

1

20

1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准确率

100

%

10

100

时效指标

关闭企业及时率

100

%

10

1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减少污染企业个数

1

20

1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周边群众满意度

95

%

10

9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指标

补偿总金额

975.83

万元

20

975.83










仁寿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2021年度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本项目根据《四川省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川经信财资〔2024〕131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1〕10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履行工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推荐、资金拨付、验收和开展绩效评价”等职能职责,深入开展了2021年度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印发《仁寿县向上争取工业项目奖补资金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财政预算绩效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仁财绩〔2021〕4号)等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强化内部职责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全面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通过项目实施支持重点产业化和技术改造项目。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我县2021年共2个企业(项目)获得省级工业发展资金729万元,截至目前,已拨付资金729万元,资金拨付到位率为100%。

资金下达后,我局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坚持做“优”绩效目标,做“严”绩效监控,做“实”绩效自评,做“深”外部评价,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鲜明导向,全面推行绩效评估制度。组织专业力量对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功能、资金使用效率、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对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定期开展巡查,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着力实现从项目入库、项目申报、审核推荐、专家评审、资金安排、资金拨付、动态跟踪、绩效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和省财政厅、省经信厅下达资金时设置的绩效目标,结合我县获得资金项目特点,设置项目产出、项目效益、项目成本、满意度4个一级指标,设置6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主要实现对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预设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并及时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主要设定了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评价指标。

(三)评价选点。对获得2021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安排的项目全覆盖进行项目绩效自评。

(四)评价方法。采取“企业自评—县主管部门自评”的方式开展,主要采取单位自评法予以推进。由项目单位自行组建的评价组对项目实施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交县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自评工作组根据企业提交的自评报告,综合项目各项指标及投入、产出、效益等情况,形成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

(五)评价组织。项目单位建立自评工作组,以项目单位分管绩效评价的领导为组长,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评价工作组。经信部门成立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单位自评和部门自评,重点评价项目资金指标下达、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资金管理、账务核算、项目实施带来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根据《四川省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川经信财资〔2024〕131号)、《四川省工业类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川经信财资〔2024〕198号)、省经信厅下达的资金使用通知,按要求开展项目征集、推荐、资金拨付工作,项目决策充分。

2.项目管理。根据《四川省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川经信财资〔2024〕131号)、《四川省工业类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川经信财资〔2024〕198号)等文件规定,制定《仁寿县向上争取工业项目奖补资金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财政预算绩效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仁财绩〔2021〕4号)等管理办法。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台账,特别是对项目建设进度、项目验收和项目完成绩效情况实时进行调度,及时发现处理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全面规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强化内部职责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全面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3.项目实施。收到省财政厅、省经信厅下达资金文件后,我局及时到项目实施单位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度,为了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和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主动与县财政局协调,按各项目实施进度比例将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序号

项目基本情况

资金下达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收到专项资金金额(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资金下达年度及批次

资金下达方式

资金

类别

资金下达额度(万元)

1

年产30万立方米新型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建设项目

四川山立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批

项目

补助

产业化和技术改造

311

311

2

四川天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装配式新型建材生产基地

四川天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批

项目

补助

产业化和技术改造

418

418

4.项目结果。通过实施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显著达到以下几方面成效。一是事前绩效评估有力推进。通过对围绕项目可行性、合规性、收益性、风险性等方面对项目单位进行事前绩效评估,提升了项目储备质量。二是风险预警防范显著增强。通过加强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做到了动态跟踪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偏差,绩效运行监控进一步做实。三是资金配置效率大幅提升。把绩效目标设置作为安排资金项目的重要条件,同步推进项目资金申请与绩效目标设定,确保了绩效评价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评价结果应用做深做实。将项目资金整体评价结果作为资金管理的重要因素,建立完善了问题整改工作机制,进一步释放了财政资金项目的激励引导作用。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实施符合省委省政府支持重点、六大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业支持政策。对项目实施单位成长促进作用强,支持企业创新创造能力提升、扩大投资、技术更新。项目实施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税收、产量等方面增长明显。

四、评价结论

经过我局初步检查,我县2021年度申报的2个四川省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均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截留、挪用等违纪违规现象,专项资金使用合理,项目管理得当,均实现了预期目标。2021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估自评得分为100分。

附表: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序号

实地踏勘点位

备注

1

四川山立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新型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建设项目


2

四川天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装配式新型建材生产基地项目


备注:项目实地踏勘点位包括市(州)本级、县(市、区)本级及有关项目、单位、公司等。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1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预算单位

仁寿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类型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 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四川省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川经信财资〔2024〕131号)、《关于印发财政预算绩效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仁财绩〔2021〕4号)等

绩效分配方式

R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根据省、市资金申报文件等立项

使用范围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

申报(补助)条件

按省、市资金申报、资金下达等文件执行

项目起止年限

2021年-2024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63

其中:财政拨款

63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省级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督促项目加快施工进度,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同时加强后续项目储备。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项目个数

=

2

20

2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率

100

%

10

100

时效指标

单个项目验收完成时间

1

10

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销售收入

1

亿元

20

1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企业满意度

=

100

%

2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指标

固定资产投资额度

1.35

亿元

20

1.5










眉山市2022年“”决战四季度“专项支持政策项目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激励2022年四季度为全市工业经济做出巨大贡献的企业,提升工业发展信心和动力,按照全市“决战四季度、大干一百天”工作冲刺推进会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等市级有关部门颁布了《眉山市2022年“决战四季度”专项支持政策》,明确了10项奖补措施,针对工业企业规模突破、扭负为正、单项突破等成绩给予奖励。县经信和科技局负责通知企业申报、资料审核,以及奖补资金的发放。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严格按照资金拨付流程,严格把关各个审核环节,严格执行相关资金管理章程,确保奖补资金及时准确发放。该项目主要目的是为激励在2022年四季度做出卓越贡献的工业企业,提升工业发展信心,为工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该项目预算共计85万元,由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按照3:7的比例共同承担,县级财政预算为59.5万元。该项资金按照项目法分配至各申报企业。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该项目整体目标旨在提振工业企业发展信心和热情,具体设置绩效指标有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以及成本指标。目前项目的自评工作已完成,各项指标均已完成,执行过程未发现明显错漏。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复核项目实施各环节有无错漏,查找不足加以改进。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预设问题:1.该项目申报企业数目?2.市下达2022“决战四季度”目标完成率?3.奖补申报时限?4.获得单项突破激励企业当年产值?5.受指导企业满意程度?6.资金成本是多少?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该项目资金管理只涉及本单位。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单位自评法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具有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与整体预算相匹配;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工业发展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项目按中省市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落实到位,资金均及时准确拨付至企业、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均符合相关规定。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一致,在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企业申报,在资金下达后立即组织拨付。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该项目实施与省委省政府支持重点、产业支持政策符合;对工业企业生产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极大提高了企业生产积极性。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本次项目申报企业共计6户,市下达2022“决战四季度”目标完成率100%,申请奖补及时率100%,均符合产出指标;取得单项突破的企业2022年产值超过3000万元,符合效益指标;受指导企业满意度100%,符合满意度指标;资金成本59.5万元,符合成本指标。

四、评价结论

本次关于2022“决战四季度”项目自评总分为100分,未出现明显疏漏,也无违规行为。

五、存在主要问题

在本次组织企业申报过程中,存在申报时间较短,资料准备紧急的情况。

六、改进建议

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尽快掌握政策动态,给项目申报留足时间。

附表: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序号

实地踏勘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县经信和科技局

100


2




3




4




5




6




7




8




……




备注:实地踏勘点位包括县本级、镇(街道)、县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眉山市2022年“”决战四季度“专项支持政策项目资金

预算单位

仁寿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

项目类型

项目 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立项依据

眉山市2022年“决战四季度”专项支持政策

使用范围

仁寿县域内工业企业

申报(补助)条件

符合《眉山市2022年“决战四季度”专项支持政策》

项目起止年限

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9.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9.5万元

其他资金

0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眉山市2022年“”决战四季度“专项支持政策项目资金85万元,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和县财政按3:7比例承担,市财政承担25.5万元,仁寿县财政承担59.5万元。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申请企业数目

6

20

6

质量指标

市下达2022“决战四季度”目标完成率

95

%

10

96

时效指标

申请奖补及时率

=

100

%

1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单项突破

3000

20

1100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指导企业满意度

95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指标

资金成本

<

60

20

59.5










推动工业企业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奖励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采取有力举措激发市场活力,冲刺今年目标任务、推动明年良好开局,促进经济运行持续向好,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3〕32号)精神,制定了并下发了《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仁发改〔2023〕249号),经园区、乡镇(街道)对企业申报资料初审汇总后,我局会同县审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进行了审核。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严格按照资金拨付流程,严格把关各个审核环节,严格执行相关资金管理章程,确保奖补资金及时准确发放。该项目主要目的是为鼓励我县工业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工业经济运行持续向好。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该项目预算共计631.08万元,由县级财政承担。该项资金按照项目法分配至各申报企业。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该项目整体目标是鼓励我县工业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工业经济运行持续向好,具体设置绩效指标有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以及成本指标。目前项目的自评工作已完成,各项指标均已完成,执行过程未发现明显错漏。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复核项目实施各环节有无错漏,查找不足加以改进。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预设问题:1.该项目奖补企业户数?2.资金支持准确率?3.该项目时限?4.企业创建省级、国家级绿色产业基地等平台多少个?5.受指导企业满意程度?6.资金支出是多少?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该项目资金管理只涉及本单位。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单位自评法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具有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与整体预算相匹配;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工业发展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项目按中省市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落实到位,资金均及时准确拨付至企业、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均符合相关规定。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一致,在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企业申报,在资金下达后立即组织拨付。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该项目实施与省委省政府支持重点、产业支持政策符合;对工业平稳运行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

(四)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本次项目申报企业共计9户,资金支持准确率100%,考核时限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均符合产出指标;企业成功创建省级绿色产业基地等平台,符合效益指标;受指导企业满意度100%,符合满意度指标;资金成本631.08万元,符合成本指标。

四、评价结论

本次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奖补措施”项目自评总分为100分,未出现明显疏漏,也无违规行为。

五、存在主要问题

在此次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过程中,与一些部门的沟通不及时,导致后期工作推进较慢。

六、改进建议

强化与其他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在整个项目申报中做到实时交流,信息互通,降低沟通难度,提高工作效率。

附表: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2.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表1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序号

实地踏勘点位

自评得分(百分制)

备注

1

县经信和科技局

100


2




3




4




5




6




7




8




……




备注:实地踏勘点位包括县本级、镇(街道)、县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附表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推动工业企业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奖励资金

预算单位

仁寿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

项目类型

项目 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立项依据

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

使用范围

仁寿县域内工业企业

申报(补助)条件

符合《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奖补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有效期限至2024年3月31日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631.0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31.08万元

其他资金

0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对符合《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仁发改〔2023〕249号)文件要求的9户企业进行奖补,奖补资金共计631.08万元。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资金支出准确率

=

100

%

10

100

数量指标

奖补企业户数

=

9

10

9

时效指标

考核时限

=

1

20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企业创建省级、国家级绿色产业基地等平台

1

20

1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企业满意度

90

%

10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指标

资金支出金额

=

631.08

20

631.08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件【133001-仁寿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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