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健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卫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负责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10.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
13.负责县委老干部局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仁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
14.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 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党建领航,筑牢思想根基。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年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7次,“第一议题”集中学习35次,撰写交流研讨材料20篇,党委班子讲专题党课10余次,以实际行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组织建设。成立中共仁寿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委员会,建立和完善卫生健康行业党委议事规则,选优配齐县级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指导6个基层党组织开展换届选举、指导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修订完善党组织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议事规则,切实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县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党支部获评四川省公立医院“标杆党支部”,县机关退休党支部获评第一批全省“六好”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在国庆等重大节庆、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对本系统现实和敏感问题进行风险分析评估预判,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5次,处置相关部门交办及网络信息平台发生的舆情24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国家级媒体上稿 116 篇,省级媒体上稿69篇,市级媒体上稿293篇,县级媒体上稿783篇。四是强化行业治理。召开2024年卫健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领导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36家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书。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摸排问题线索170条,涉及人员179人,合计金额39.757余万元,已立案处理28人。对系统8家医疗机构开展内部巡查,对5家医疗机构开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2.提升服务能力,筑牢发展基石。一是医疗机构就医环境改善。投资2.7亿元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已完工投用、仁寿县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禾加区域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二是医疗机构创等升级。县人民医院通过“三甲”现场复评。县人民医院成功建设5个急诊急救中心和5个临床服务中心,其中胸痛中心为全市第一家国家级标准版胸痛中心。2024年新立项市级重点专科5个、县级重点专科4个。运长医院通过“二甲”评审,汪洋镇卫生院二级综合医院创建工作已完成县级现场自评。三是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印发《关于做好 2024 年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的通知》,35个县级质控中心开展36次培训、9次质控督查。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改善护理服务、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三大行动,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入径率均达到50%以上;鼓励开展日间手术,县人民医院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达37.83%;4家县级公立医院纳入川渝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名单,开设患者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一次挂号管三天”等服务。四是推进医联体建设。县级医疗机构对上同省市知名医院通过建立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加入医疗集团等方式2024年新签约6个专科联盟,项目签订合作协议48个,引进上级专家坐诊341次。对下与县域次中心通过县签订医联体协议或建立专科联盟等方式下派专业技术人员218人次、上挂进修学习49人次、培训讲座215次、指导手术189台次、绿色通道向上转诊749余人次。五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一期建设项目,投资5000万元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一期升级项目已完成招投标,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让老百姓就近享受县级医疗机构服务。
3.完善体系建设,筑牢健康防线。一是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体运行。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印发《仁寿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体运行县域医共体党务行政、医疗管理等“十大管理中心”,推进“八统一”管理,实现人员、技术、服务、管理“四个下沉”。二是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强化。持续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规范运行疾病防治快速检验中心,有力推进传染病监测前置软件与医疗机构网络直报自动交换系统,实现“快速上报”和“闭环监测”。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均设置公共卫生相关管理科室,选派36名专(兼)职疾控监督员长期驻守8个试点医疗机构,有效提升基层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成立抗震救灾工作专班,全年开展4次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演练。三是基层卫生体系全面加强。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达标行动,新建省级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1个(彰加镇卫生院),基层医疗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4个(文宫、彰加、钟祥、龙正镇卫生院)。100%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一、二类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打造15个村卫生室样板点位,派驻30名执业(助理)医师,提升村卫生室“网底”支撑能力,村医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40.26%。
4.深化改革创新,激活发展动力。一是深化中医药示范区改革。2024年争取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资金360万元,开展县级中医医院扶优补短、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育,县域中医医疗次中心项目建设。完成4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内涵建设和52个“中医阁”建设。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立西学中培训基地,开展西学中培训60余名。引进省内外名中医3人,开展师承教育,成立眼科廖品正国医大师传承工作站,构建“多级联动1+N创新模式”,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中医药特色疗法。二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出台《仁寿县卫生健康人才分类认定及保障激励办法》《仁寿县公立医疗机构编外用工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等配套制度,拓宽招聘渠道。2024年考核招聘51名高层次人才、32名紧缺人才、28名公招人才、3名“三支一扶”人员、签订6名省级定向生协议、选培23名市级定向生工作。持续推行“县招乡用”7名、“乡聘村用”20名。三是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制发《关于印发仁寿县医疗卫生机构目标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仁寿县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奖励基金计提比例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实施方案》《仁寿县级公立医院班子成员实行目标年薪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通过年薪制实施,进一步规范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待遇,班子成员年薪由基本年薪(年薪总额60%,按月发放)和绩效年薪(根据县级公立医院年度绩效考核、县级公立医院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确定)组成,对比原有薪资水平,县人民医院班子平均下降12%,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二医院班子平均提高4%~40%。
5.聚焦养老托育,兜牢民生底线。一是持续推进托育服务。2024年新增托位640个,全县可提供托位达3875个,每千人口托位达4.2个。2024年新增了社区托育服务设施项目,为婴幼儿家庭提供临时托育、科学养育技能指导、儿童健康管理等服务,积极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生活圈”。仁寿县妇幼保健院托育服务中心被中国妇幼保健协会评选为首批“医育结合实践基地”。二是持续推进“银龄工程”。开展“健康敲门行动”,为我县2650名居家失能老人开展“三个一”免费健康服务。推进医养结合,黑龙滩镇卫生院和慈航镇卫生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新增养老照护床位40余张。在“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健康科普“六进”活动100余场次。三是持续推进“两纲”工作。为全县16372名妇女提供“两癌”筛查,共筛查出宫颈癌3人,乳腺癌4人,提高早诊早治率。为全县各助产机构分娩的3682例新生儿提供免费先天性心脏病等筛查服务,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1月县卫健局获评仁寿县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四是巩固国卫创建成果。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县现场评估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健康文明提升行动,在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活动140余场、控烟宣讲60余次。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清一促”活动开展滋生地治理工作,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成功处置黑龙滩镇、宝飞镇输入性登革热疫情。五是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召开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委员会4次、业务培训5次,组建25人的卫健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聘请第三方安全巡查机构专家51人次开展全覆盖检查4轮,共检查61家单位,发现一般问题631处,整改628处。组织全系统主要负责人现场观摩县妇幼保健院联合县消防应急救援大队开展的专业化消防应急演练。2024年共办理各类信访投诉事项1200余件次,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为100%、按期办结率100%。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9290.46 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115.22万元,下降25.11%。主要变动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957.47万元,公共卫生减少3544.9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89万元。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290.46万元,其中: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90.46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29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72万元,占0.29%;项目支出7943.74万元,占99.7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9290.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3115.22万元,下降25.11%。主要变动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90.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15.22万元,下降25.11%。主要变动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90.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57万元,占1.67%;卫生健康支出9052.79万元,占97.44%;农林水支出1.80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69.07万元,占0.74%;其他支出11.24万元,占0.1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9290.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0.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3.5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1.5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0.94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59.4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0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41.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84.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6,061.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58.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9.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6.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4.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2.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31万元,下降10.3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一致均无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一致均无支出,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管理经费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2.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31万元,下降10.33%。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压减“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9万元,主要用于迎接上级检查、督查、执行公务、开展卫生健康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32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6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24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马拉松医疗保障经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卫健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60万元,比2023年减少69.18万元,下降28.85%。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厉行节约、压减开支,严格按照要求管理机关公用经费各类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卫健局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卫健局机关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计划生育专项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特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1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仁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8个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2024年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第四部分),《2024年仁寿县卫生健康局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第四部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见附表十四(第五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取得的医疗业务收入等。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下属医院停车场收入、食堂收入等。
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来仁考核补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一次性退休补助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缴纳的职业年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补助。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遗属补助、丧葬费、抚恤金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精神卫生保健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特困人员护理补贴等。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等。
17.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卫健局机关人员和公用经费。
18.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120指挥中心,综合卫生执法大队、监审中心、爱卫办等单位办公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
19.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疾控中心、爱卫办专项工作经费。
20.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县人民医院工作经费支出。
21.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中医院工作经费支出。
22.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指精神病医院工作经费支出。
23.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指妇幼保健院人员经费、工作经费支出。
24.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指社区卫生院人员经费、工作经费支出。
25.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工作经费支出。
2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经费、工作经费支出。
2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人员经费、工作经费支出。
28.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妇幼保健院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29.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指精神病医院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3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经费支出。
31.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实施艾滋病、新冠、血吸虫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支出。
3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新冠疫情防控跨省支援补助经费支出。
3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免费婚前检查、托育机构补助等项目经费支出。
34.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经费支出。
35.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项目经费支出。
3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7.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援藏援彝补助、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补助、定向医学生培养经费、对口支援经费、基层医养服务项目、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及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支出。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乡镇卫生院建设用地拆迁补偿款。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老年病医院建设用地出让金。
4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快检中心项目建设、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前期费用等。
4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指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生活补助。
4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4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妇女儿童医院和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等支出。
4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党建办、综合监管与职业健康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医政股、中医股、人口监测与发展股、老龄健康股、宣传与健康促进股、爱国卫生股、规划财务与信息统计股、人事股。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系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8个主要包括:(见附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机关) |
|
2 |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计财股 |
|
3 |
仁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4 |
仁寿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
|
5 |
仁寿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服务中心 |
|
6 |
仁寿县医疗质量发展中心 |
|
7 |
仁寿县文林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8 |
仁寿县怀仁街道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9 |
仁寿县普宁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10 |
仁寿县文林街道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11 |
仁寿县普宁街道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12 |
仁寿县人民医院 |
|
13 |
仁寿县中医医院 |
|
14 |
仁寿县妇幼保健院 |
|
15 |
仁寿县精神卫生保健院 |
|
16 |
仁寿县第二人民医院(仁寿县富加镇卫生院 ) |
|
17 |
仁寿县汪洋镇卫生院 |
|
18 |
仁寿县文宫镇卫生院 |
|
19 |
仁寿县彰加镇卫生院 |
|
20 |
仁寿县禾加镇卫生院 |
|
21 |
仁寿县钟祥镇卫生院 |
|
22 |
仁寿县龙正镇卫生院 |
|
23 |
仁寿县始建镇卫生院 |
|
24 |
仁寿县满井镇卫生院 |
|
25 |
仁寿县禄加镇卫生院 |
|
26 |
仁寿县黑龙滩镇卫生院 |
|
27 |
仁寿县慈航镇卫生院 |
|
28 |
仁寿县宝飞镇卫生院 |
|
29 |
仁寿县汪洋镇松峰卫生院 |
|
30 |
仁寿县宝马镇卫生院 |
|
31 |
仁寿县曹家镇卫生院 |
|
32 |
仁寿县珠嘉镇卫生院 |
|
33 |
仁寿县藕塘镇卫生院 |
|
34 |
仁寿县大化镇卫生院 |
|
35 |
仁寿县方家镇卫生院 |
|
36 |
仁寿县谢安镇卫生院 |
|
37 |
仁寿县板桥镇卫生院 |
|
38 |
仁寿县新店镇卫生院 |
|
39 |
仁寿县虞丞乡卫生院 |
|
40 |
仁寿县青岗乡卫生院 |
|
(二)机构职能。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健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卫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负责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10.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
13.负责县委老干部局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仁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
14.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 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年末,全系统干部职工5146人,其中公务员30人、参公人员48人、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1658人、工勤人员32人、聘用及其他人员337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2024年度年初预算收入总数224638.46万元,决算报表收入总数213324.17万元。
2024年年初预算收合计224638.46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780.5万元,占14.1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非财政拨款收入)192857.96万元,占85.85%。
2024年决算收入合计213324.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877.35万元,占20.9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25.21万元,占6.81%;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非财政拨款收入)153821.61万元(其中事业收入152433.76万元,占71.02%;其他收入1387.85万元,占0.6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224638.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178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75.21万元,占61.9%;项目支出12105.29万元,占38.1%);事业支出(非财政拨款支出)192857.96万元。
2024年决算支出207622.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950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21.01万元,占36.17%;项目支出37981.56万元,占63.83%);事业支出及其他支出(非财政拨款支出)149436.22万元(其中事业支出149364.62万元,其他支出71.6万元)。
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1.仁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决算报表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元。
2.全县医疗机构2024年度决算报表中用于结转结余的非财政拨款收入155137.86万元,支出149436.22万元,结余分配5701.64万元,其中提取专用基金4030万元,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1671.64万元。
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依据部门职能职责,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选取了3个履职效能指标,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开展分析,履职效能指标完成情况好,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表1部门履职效能指标完成情况
履职效能指标 |
绩效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率 |
备注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符合条件申报率 |
100% |
100% |
100% |
|
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率 |
100% |
100% |
100% |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100% |
|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2024年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31780.5万元,年末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59502.5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预算执行率较高。
(2)事业收入管理。2024年度年初预算事业收入(非财政拨款收入)192857.96万元,年末决算数收入153821.61万元,全县医疗机构业务收入实行统一管理,各单位每月将单位的业务收入存入卫健局收入归集户中,定期划入财政代管资金专户,再由县财政下达指标到各医疗机构合理使用。
(3)财政拨款支出执行进度。2024年度1-6月预算执行进度为80%,1-10月预算执行进度为89%,整体支出执行进度较快。
(4)财政拨款预算年终结余。2024年度财政拨款无年终结余资金。
(5)严控一般性支出。2024年度一般性支出共计336.3万元,2023年度一般性支出共计341.67万元,2024年度一般性支出压减率为1.57%。
3.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覆盖预算、收支、采购全流程,制度完善。会计与出纳分设,岗位职责明确,无违规兼岗。抽查3个项目,资金合规率100%,无截留或超范支出。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根据决算报表和国有资产年报表,我单位2023年末实有人数为5144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合计81275.19万元;2024年末实有人数为4908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合计 114002.95万元。
2023年人均占有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2023年实有人数=81275.19÷5144=15.8万元;2024年人均占有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2024年实有人数=114002.95÷4908=23.22万元;2024年全系统人均资产变化率=(当年单位人均资产-上年单位人均占有资产)÷上年单位人均占有资产=(23.22-15.8)÷15.8=46.96%,大于2024年全县行政事业人均资产变化率12.99%。
(2)资产利用率
1.办公家具:根据资产存量明细查询表,我单位2024年办公家具账面价值4788.99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原值2113.27万元,故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原值÷办公家具账面原值*100%=(2113.27÷4788.99)*100%=44.13%,小于0.6N,根据评分标准,该项目指标得0.3分。
2.办公设备:根据资产存量细查询表,我单位2024年办公设备账面价值1535.91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原值为688.69万元,故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原值÷办公设备账面原值*100%=688.69÷1535.91=44.84%,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37.10%,根据评分标准此项得1.5分。
3.资产盘活率:根据资产存量明细查询表和国有资产报表,我单位2023年及2024年均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落实扶持中小企业。采购执行率年度采购计划完成率100%完成。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经常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669.0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2.73%,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4个。
2.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345.2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8.48%,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个。
3.项目决策。县卫健局全系统2024年年初预算共有项目总数44个,均已按县财政要求在项目入库阶段开展事前绩效自评工作,同时针对部门年初预算草案,已要求执行集体决策程序。不存在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不相匹配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
4.项目执行。
(1)资金执行同向。2024年年初经常性项目、阶段性项目44个,结合列支经济科目、功能科目等财务情况判断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中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不相符的项目数量为0个。
(2)项目调整。2024年项目中存在预算执行、目标完成等方面问题且应采取相应措施的项目总数为0个,应采取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为0个。
执行结果。2024年全系统年初预算经常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数量为44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常年类项目为4个,占比为9.09%。
5.目标实现。
目标完成。2024年全系统年初预算经常性项目、阶段项目共44个,经核查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经常性项目、阶段项目数量为44个,目标完成率为100%。
目标偏离。2024年年初预算阶段项目11个,涉及数指标18个,实际完成的数量指标为19个,已完成的数量指标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为19个,占已完成数量指标的比重为100%。
(3)实现效果。2024年年初预算阶段项目11个,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数量为3个,实现效果100%。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情况。县卫健局积极应用绩效评价结果,组织全系统财务人员及分管院长(主任)参加绩效工作培训,加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力度,不断提高项目绩效的编制水平,将绩效目标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评价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快提高业财融合,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造成资金沉淀。
(2)县卫健局按要求每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将绩效自评与部决算一并公开。
(四)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部门绩效管理实施,按时将绩效目标、自评进行公开,并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财政资金支出使用范围,确保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仁寿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结果为90.6分(满分100分)。
2.预算编制较为准确、目标科学合理,管理制度完善,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务信息、反馈结果应用;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全年未发生超预算超范围支出,有效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总体评价较好。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与实际项目支出有的存在差异;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自评中发现部分乡镇拨付村医生补助不及时,考核不到位。
(三)改进建议。
1.按照预算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严格按预算规定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严禁预算支出。
2.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部门名称 |
仁寿县卫健系统本级 |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224,638.46 |
31,780.50 |
192,857.96 |
年度总体目标 |
组织拟定全县卫生健康政策,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县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目标1:完成2024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预计完成人数4300人,预计2024年需县级配套资金64万元。 目标2:健全覆盖全县的中医治疗服务质量与控制体系,进一步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目标3:继续推进县域医疗次中心、县医院提标扩能等项目建设,确保如期投入使用,有效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目标4:完成2024年普惠托育工作。 目标5:县域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完成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目标6:完成特殊、流浪、重症精神病人治疗及卫生保健;完成两奖一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等目标任务。 |
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
|
制定卫生健康政策 |
组织拟定2024年全县卫生健康政策,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
推进老龄化建设工作 |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
完成普惠托育工作任务 |
根据眉府办发〔2022〕16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眉卫发〔2022〕20号-关于印发《眉山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资金补助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2024年新建托位276个(省定民生项目80个托位,普惠托位196个)改建托位332个,县级运营补贴托位1460个,有效提高全县托育服务能力。 |
落实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
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县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
促进健康人才和科技发展工作 |
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
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取消药品零加成工作 |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
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
继续推进县域医疗次中心、县医院提标扩能等项目建设,确保如期投入使用,有效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人数 |
≥ |
50 |
人 |
2 |
改建托位个数 |
= |
332 |
个 |
2 |
宫颈癌筛查人数 |
≥ |
15600 |
人 |
2 |
婚检人数 |
≥ |
5978 |
人 |
2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享受人数 |
≥ |
32617 |
人 |
2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享受人数 |
≥ |
15000 |
人 |
2 |
乳腺癌筛查人数 |
≥ |
15600 |
人 |
2 |
实施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机构个数 |
= |
30 |
所 |
2 |
实施基本药品制度单位个数医疗机构个数 |
= |
30 |
所 |
2 |
特殊、流浪、重症精神病人治疗人数 |
≥ |
350 |
人 |
2 |
新建托位个数 |
= |
276 |
个 |
2 |
药物消杀,维护“三防”设施次数 |
= |
2 |
次 |
2 |
运营补助托位个数 |
= |
1460 |
个 |
2 |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数 |
≥ |
4300 |
人 |
2 |
职业健康体检人数 |
≥ |
45000 |
人 |
2 |
计划生育特扶助享受人数 |
≥ |
2153 |
人 |
2 |
质量指标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符合条件对象申报率 |
≥ |
90 |
% |
2 |
基层医疗机构网络覆盖率 |
= |
100 |
% |
2 |
计划生育奖扶符合条件对象申报率 |
= |
100 |
% |
2 |
计划生育特扶符合条件对象申报率 |
= |
100 |
% |
2 |
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覆盖率 |
= |
100 |
% |
2 |
托位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2 |
职业健康应检体检率 |
≥ |
90 |
% |
2 |
资金使用准确率 |
= |
100 |
% |
2 |
时效指标 |
网络运行维护时限 |
= |
1 |
年 |
1 |
项目完成时限 |
≥ |
1 |
年 |
1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从业人员健康意识 |
定性 |
不断增强 |
|
5 |
村医生生活水平 |
定性 |
较上年提高 |
|
5 |
计划生育特扶家庭发展能力 |
定性 |
逐年提高 |
|
5 |
社会稳定水平 |
定性 |
逐年提高 |
|
5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4 |
满意度指标 |
村医生满意度 |
≥ |
95 |
% |
3 |
托育机构满意度 |
≥ |
90 |
% |
3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数 |
≤ |
224,638.46 |
万元 |
10 |
附件2
无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