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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财政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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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2月27日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1778711277/A089/2026-00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2-27
 发布机构 A089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6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提升、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规范商品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5)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6)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1)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22)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23)负责全县市场运行分析及集贸市场规划建设、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编制集贸市场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县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分析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规范企业促销行为。

(2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6年重点工作

1.完成2026年全县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2.按照《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新时代全县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的通知》开展政协委员界别联络组的工作,推动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人员共计246人,其中公务员160人,参公34人,事业人员42人,工勤10人。其他人员共计237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16人,临聘人员18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收支总预算4874.79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6.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收入预算为4874.7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74.7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支出预算487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8.79万元,项目支出27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4874.79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26.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8.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43万元,农林水支出4.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9.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74.79万元,比2025年增加226.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8.88万元,占8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05万元,占9.33%;卫生健康支出177.43万元,占3.64%;农林水支出4.06,占0.08%;住房保障支出309.37万元,占6.35%。

具体情况为:

1.201(类)38(款)01(项)行政运行2026年预算数为3,693.88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1(类)38(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6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201(类)38(款)16(项)食品安全监管2026年预算数为23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管支出。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26年预算数为412.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208(类)07(款)05(项)公益性岗位补贴2026年预算数为25.86万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岗位补贴支出。

6.208(类)99(款)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1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其他社保缴费支出。

7.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6年预算数为121.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26年预算数为55.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213(类)05(款)99(项)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4.0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0.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6年预算数为309.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9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22.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975.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23万元,邮电费11万元,差旅费180万元,维护(修)费15万元,会议费17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152.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3.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7.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万元。2026年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比2025年减少5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按照文件指示,厉行节约,降低开支。202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5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3辆。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万元,用于2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基层所食品安全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开展。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97


92 5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97




92

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6年,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75.91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39.92万元,上升4.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政府采购计划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23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6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20个,涉及预算资金4874.79万元。其中,2026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230万元;政协委员界别联络组工作经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后勤物业费项目涉及预算资金38万元等。详见附件(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6年度,本部门共预算资金4874.79万元,总体目标是围绕监管为民,进一步建设干部队伍;围绕“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民生需求,进一步强化监管保障。确保机关正常运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保障人员工资、津补贴政策发放,各类保险政策缴纳;保障离退休人员的相关补贴发放;购置所需办公设备,保障日常工作;保障单位办公用户漏水防水处理及时,门窗、水路、电路、车库维修处理及时;保障机关通信网络正常,无纸化会议系统运行顺畅,消费纠纷网上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查办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商标、广告、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等市场监管领域案件。开展执法满意度调查回访工作;督促各辖区所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组织实施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违法广告、合同欺诈、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经济违法违规活动;依法查处办理各类市场经济违法违规案件;严格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及时处理、审核、办结各类消费者和经营者投诉,调解处理经济纠纷;依法开展企业年报工作;依法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商标管理及保护工作;指导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依法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进行监督管理。完成中央和省级下达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抽检任务以及工业产品抽检任务等。保障单位办公用房日常维护,给排水,供电设备、空调设备、环境卫生等后勤服务。详见附件(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部门预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表》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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