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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 水 号 | 20170410005 | ||
标 题 | 关于共享自行车 | ||
姓 名 | 陈** | ||
性 别 | 男 | ||
发件IP | 182*********** | ||
写信时间 | 2017年04月10日 | ||
信件内容 | 仁寿城区出现了好几辆共享单车,我听说政府在推动公共自行车,我觉得政府不用推公共自行车了,直接引入共享单车。政府可以把这些资金放到其他民生,如多修自行车道,多修自行车停车点。请问领导是怎么考虑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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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仁寿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热线办收到你来信后,立即向县城管局咨询。经咨询,一是公共自行车使用成本费用极低,方便群众出行,共享单车需支付一定费用;二是便于管理,公共自行车实行定点取放,而共享单车则不能,仁寿县城拥堵,街道较窄,共享单车给城市管理带来难度;三是共享单车属市场行为靠数量求生存,目前,二三线城市尤其是县城有投放意愿的业主基本没有。总之从仁寿县城的实际和管理使用等因素考虑,目前投放公共自行车相对适宜。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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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仁寿县人民政府 | ||
处理时间 | 2017年0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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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各单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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