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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 水 号 | 20161216001 | ||
标 题 | 国税系统政策胡乱实施 | ||
写信时间 | 2016年12月16日 | ||
信件内容 | 国家政策是三万以下不需要缴税,可以领取定额发票可以领取机打发票,可是税务机关说通过管理员审核还只能领取定额发票有些商户就给的1万有些甚至更过分只有2千定额票,领取机打发票就更不可能了,必须要缴纳税才能领机打发票,还告知全仁寿都这样的,但是据了解为什么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的商户就能免费领取机打发票,这不是政策胡乱实施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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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县政府信息中心收到你的来信后,立即向县国税局咨询。经咨询,根据川国税发(2015)190号和川国税发(2015)141号文件规定,不达起征点原则上配定额发票,纳税人确实需要可配机打发票,但使用机打发票需要安装专用设备及按年缴纳服务费,初次投入费用大约5千元,因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不可以申报抵扣,此项费用将全由纳税人自行承担,且纳税人每月需要抄报税,如果纳税人不抄报税,金税盘或税控盘就会锁死,无法开出机打发票,本着为纳税人着想的原则并结合省局的政策,县国税局在向未达起征点纳税人配票时一般建议使用定额发票,在向达起征点纳税人配票时一般建议使用机打发票(初次投入的费用约5千元,可抵扣税的金额为1150元,其中金税盘或者税控盘820元,年服务费330元)。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 ||
处理对象 | 仁寿县人民政府 | ||
处理时间 | 2016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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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仁寿县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协办单位: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各单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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