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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 水 号 | 20200515004 | ||
标 题 | 小孩落户读书问题 | ||
姓 名 | 彭** | ||
性 别 | 男 | ||
手 机 | 173****4858 | ||
邮 箱 | 2*******7@qq.com | ||
发件IP | 222*********** | ||
写信时间 | 2020年05月15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原籍仁寿县禾加镇文昌三组(现改为四组),于2002年考入成都理工大学,因当时要求学生必须迁出户口,逐将户口迁入到学校统一安排的集体户,后于2006年7月毕业,户口随即转回,曾去办理转回仁寿县禾加镇文昌三组,但当时政策说的不允许,最后就落户到仁寿县禾加镇东街二段6号。 本人于2009年结婚,2010年小孩出生,在准备将小孩户口落在我名下时,被告知我的户口是临时户口,不能落户,逐只有将小孩户口落至凉山州雷波县西宁镇(母亲户口名下),小孩一直在仁寿县禾加镇成长。因感情问题,我于2014年离婚,小孩由我抚养,一直在仁寿县禾加镇奶奶带大。 现小孩已在禾加镇小学校读四年级,很快就要面临着以后初中,小孩户口问题一直纠结着我。现在房价也高,短时间内通过买房落户也很困难。 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把户口迁回原籍(不是农村户口,非农户口也行),也方便我将小孩户口迁到仁寿县,便于其在仁寿县接受好的学习和教育? 感谢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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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彭先生:你好!仁寿县党政服务中心热线收到你的来信后立即转交县公安局处理。经调查,像你这种情况如果小孩长期生活在禾加镇,可以到禾加派出所登记实有人口,凭离婚证、离婚协议书(需民政局盖章)、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和父子双方户口本到禾加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入公共集体户。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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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仁寿县人民政府 | ||
处理时间 | 2020年0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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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仁寿县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协办单位: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各单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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