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王小君、王晓龙)

2020年09月23日    来源:

(编号:202009230390)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下列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2楼)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8-36295125 

序号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份额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总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仁国用(1995)第0210号 

廖淑芸、王明章 

王小君、王晓龙 

200 

普宁街道八一街1段1巷42、44号1幢1单元1楼1号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23日 

上一条:中共仁寿县委老干部局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报告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吴华、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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