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10090399)
肖光成,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仁国用(2001)3394号
肖光成
文宫镇骑龙街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光成
2020年10月9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韩燕、韩露、韩勇) 下一条:关于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提前下达资金和2020年省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奖励资金(沱江流域、岷江流域)分配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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