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仁寿县审计局对四川仁寿鑫龙水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龙水务公司)201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鑫龙水务公司单位内控制度较健全,建立了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较好的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纪律、政策法规、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鑫龙水务公司在上述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固定资产未入账。
(二)未按合同约定发放解聘人员绩效奖金。
(三)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房租费。
(四)无依据向年薪制高管人员发放补贴。
(五)全域污水治理二、三期等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
(六)会议本记录缺失。
(七)合同签订要素不齐全。
(八)部分接待费支出依据不充分。
(九)部分一体化设备闲置。
三 、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仁寿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严格按规范运行、合理调配使用资源,确保资源发挥质效的审计建议。鑫龙水务公司按照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公告日,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
仁寿县审计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