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02010063)
蒋志宏,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17)仁寿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506号
蒋志宏
155.94
住宅
文林镇建设路一段2号1幢1单元2层2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志宏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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