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田俊清)

2021年02月03日    来源:

(编号:202102030070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下列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8-36295125 

序号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份额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总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119148、0119149,仁国用(2010)第14278号 

李三春 

田俊清 

127.59 

住宅 

文林镇平安大道320号2栋2单元4号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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