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毅、雷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县支行)

2021年02月04日    来源:

编号:202102040071

李毅、雷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县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20仁寿县不动产证明第0037479、川2020仁寿县不动产证明第0037478 

李毅、雷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县支行 

视高街道大坡社区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毅、雷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县支行 

2021年2月4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廖雨)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田俊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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