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赖群芳、黄伯章)

2021年03月04日    来源:

编号:202103040110

赖群芳、黄伯章,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仁国用(2009)5129号、0083190、0083191 

赖群芳、黄伯章 

155.94 

住宅 

文林镇建设路一段2号1幢1单元2层2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赖群芳、黄伯章 

2021年3月4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俊清)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黄其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