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04250199
根据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1421执恢136号之一,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1421执恢136号之一,将周静名下房产仁寿县龙正镇龙正大道418号1幢1单元1层1号43.6㎡商业(不动产单元号511421136001GB00619F00010015)的房产转移登记为胡建。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25日
上一条:仁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公布仁寿县2021年防汛责任人的通告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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