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防汛工作组织领导,落实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分级负责、部门负责、技术负责、岗位负责为支撑的防汛工作责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和国家防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县2021年防汛责任人名单通告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各防汛责任人要严守防汛工作纪律,汛期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切实担负起防汛安保重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认真履职尽责,加强责任范围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巡查,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减灾准备、指挥调度和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如因玩忽职守、组织领导不力或准备不足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
1.仁寿县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
2.仁寿县小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
3.仁寿县重点场镇防汛责任人名单
4.仁寿县山洪灾害危险区防汛责任人名单
5.仁寿县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站点责任人名单
仁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