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文宫镇枇杷小镇项目建设需要,需对该项目范围内太清村、石家社区坟墓进行搬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坟墓位置
(一)太清村3组(原太清村4组)凉水井家园小区后方山包(俗称:坟湾坡),有20余座无主坟无人认领。
(二)石家社区1组,213国道往成都方向,原地名:猪场,有2座无主坟无人认领。
二、申报期限为15天: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7日截止。
三、搬迁政策和办法:
(一)坟墓搬迁补偿标准按仁寿县人民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二)坟墓搬迁户主请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坟墓所在地村委会办理坟墓搬迁相关手续。
(三)申报期间届满后,未申报搬迁的坟墓视为无主坟墓,我镇将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对无主坟墓予以处理。
四、搬迁事宜咨询及联系方式:文宫镇人民政府卢小群13882******
仁寿县文宫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