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05110219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川0104民初3299号,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0104执2135号,将位于眉山市黑龙滩镇公园大道3号69幢1单元1-2楼6号房屋【川(2019)仁寿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533号】房产转移登记为巫玲。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11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黄熙)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巫玲、贾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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