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眉山锐鑫建材有限公司等9个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9个方案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日至9日(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电话:028-36221969
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日
附件:1.通过审查的9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2.《眉山锐鑫建材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
3.《仁寿县文宫机砖厂砖瓦用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
4.《仁寿县宝马镇小沟村古井湾砖瓦用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
5.《仁寿县忠明机砖厂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
6.《仁寿恒昌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仁寿县大化镇曹河村铲子山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
7.《仁寿县珠加乡兴旺机砖厂砖瓦用页岩矿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评审意见
8.《仁寿县新店乡平安机砖厂 仁寿县新店乡砖瓦用页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
9.《眉山安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县龙正镇砖瓦用页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
10.《仁寿县汪洋镇民益村火烧扁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