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闵智伟、张建群)

2021年07月23日    来源: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闵智伟、张建群)

(编号:202107210312) 

闵智伟、张建群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19)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8529号 

闵智伟、张建群

113 

住宅 

满井镇佳泉街263号(佳泉小区)3幢1单元2楼2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闵智伟、张建群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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