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年09月02日    来源:仁寿县国资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0日至12月1日,县委巡察组聚焦资金资产管理、工程项目、人事薪酬三个方面对县属国有企业开展了专项巡察。2021年2月3日,巡察组向县国资金融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6222128;电子邮箱*********@qq.com。  

附:《县属国有企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中共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  

 

附件1  

中共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委员会

关于县委巡察县属国有企业工程项目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0日至12月1日,县委巡察组对县属国有企业开展了专项巡察。2021年2月,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议。县国资金融局党委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意见,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强力推进整改。按照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  

巡察问题反馈后,县国资金融局党委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扎实有效保障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方向 

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县委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责任股室,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相关业务股室组成工作专班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企业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工作。2月5日局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  

(二)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进度 

对照问题清单,县国资金融局党委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一梳理,深入剖析,并于2月24日制定《县委巡察组巡察县属国有企业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坚持“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压紧压实各级整改责任,各分管领导督促包保县属国有企业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对反馈意见实行专人负责、限时改进、定期督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监督检查,务求整改实效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局党委、领导班子先后4次召开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3次组织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及分管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3次到县属国有企业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对突出问题整改如何推进再次进行专题部署研究。对于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坚决追责问责;对整改不彻底,蜻蜓点水式整改的,责成回炉重新整改。  

二、分类推进实施,确保整改实效  

(一)项目前期准备方面 

1、无证施工问题突出。部分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违规建设并通过验收。 

整改情况: 

(1)制定2条整改措施。一是对已经开工建设项目,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尽快取得用地指标,获得用地手续,并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二是今后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报规报建手续,原则上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2)各责任单位取得以下整改成效。鑫城公司:一是正在对在建项目进行清理并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按照施工许可证简化办理相关要求整理资料,力争尽快取得施工许可证。二是今后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报规报建手续,原则上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鑫龙公司:一是对于未取得用地指标的项目已上报县级分管领导,并已与县自规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对接;二是给予相关经办人提醒谈话处理;三是已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在今后新建项目中,将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办理报规报建手续。采悦公司:一是目前已完工项目20个已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其余在建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办理施工许可证,预计2021年12月完成。二是今后项目建设中,将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报规报建手续,原则上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再开工建设。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 

2、立项不规范。一是先财评后立项。二是以虚假资料变更备案信息。 

整改情况: 

(1)制定3条整改措施。一是公司启动调查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和批评教育,对存在利益输送、严重渎职失职等其它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二是今后对国企依法招标以外的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仁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将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三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采购程序,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2)各责任单位取得以下整改成效。县国资金融局:已完成《仁寿县属国有企业自营项目操作办法(试行)》初稿,正在结合有关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鑫城公司:一是经核查,怀仁大道一段项目于2016年12月6日完成财评,2016年12月28日取得立项批复,当时的项目业主为住建局。2017年1月20日,项目业主由住建局变更为鑫城公司,由鑫城公司实施后续项目建设工作。二是对今后建设的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立项核准(审批或备案)等立项手续之后,再进行后续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龙鑫公司:一是经县委县政府指示,纪检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于2020年1月19日启动调查程序,对项目建设过程参与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笔录,询问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事项。二是企业内部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建设的报建流程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项目立项要求,提前准备建设资料按流程和规范要求及时提供,切实做到项目前期手续的合规合法。 

整改进度:问题一、问题二鑫城公司、龙鑫公司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县国资金融局正在制定自营项目操作办法。 

3、未足额收取履约保证金。鑫城公司有22个项目未足额收取履约保证金。 

整改情况: 

(1)制定3条整改措施。一是对尚未完工的项目,项目业主向施工单位启动追缴程序,最大限度追缴未足额部分。二是公司启动调查程序,对在履约保证金收取过程中存在严重渎职失职的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三是对于今后开工的项目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按程序足额收取履约保证金。 

(2)鑫城公司取得以下整改成效。一是经核查,以上部分项目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足额收取的。二是对于其他项目,正在清理核查中。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 

(二)招投标管理方面 

4、未按规定招投标。一是部分项目违反《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未实施招投标。如铧锐公司黑龙滩镇增减挂钩,富加镇、石咀乡现代农业,富加镇互建村现代农业等3个项目的机械租赁均直接与车主签定租赁合同。二是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如铧锐公司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将肥料采购拆分为9批自行组织询价采购,且固定由参与竞标的4家公司轮流供货。三是违规将公开招标改为竞争性谈判。如鑫城公司富加种猪场项目、供排水公司一水厂供水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的材料采购。 

整改情况: 

(1)制定3条整改措施。一是公司启动调查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和批评教育,对存在利益输送、严重渎职失职等其它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二是今后对国企依法招标以外的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仁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将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三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采购程序,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2)各责任单位取得以下整改成效。铧锐公司:一是已于2021年3月22日组织公司全体职工集中培训《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仁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文件;二是已修订完善《仁寿铧锐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内部决策机制》,待国企改革完成后再正式发文。鑫城公司:一是2020年该事项已由县纪委向省委巡察组作书面报告,并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二是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业务能力,防止类似时间再次发生。供排水公司:一是2021年3月2日对经办人、原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做好项目审核把关。二是2021年3月5日,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工程部、富加营业部、文宫营业部、生产制水部、造价预算部、材料采购部等相关人员学习招投标法,学习我县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三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仁寿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仁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执行。 

整改进度:问题一、问题二正在整改,问题三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违反招投标规定。一是违反“不足三家应终止采购活动”的规定。如仁寿发展集团龙乐水电设备厂改造项目地勘单位采购和鑫龙公司甘泉、鸭池斗渠维修项目材料采购,均是从符合条件的两家中选取。二是未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工程项目供货单位的采购在县交易中心公开比选(30至100万元)确定供货商”规定,如供排水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一水厂供水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设备。 

整改情况: 

(1)制定3项整改措施。一是对于国企依法必须招标以外的采购项目,严格按县政府和县国资金融局相关规定程序办理。二是今后项目,对于应急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和办理。三是公司完善内部招标采购内部决策机制,规范限额以下的项目采购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2)各责任单位取得以下整改成效。仁寿发展集团:根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述项目前期服务费未达到必须招标(采购)的限额标准,我公司按照仁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服务类项目预算金额未超过10万元的由企业自行确定服务单位,可通过简易程序决策程序确定服务单位,遂在公司网站公开挂网询价确定服务单位。公司于2019年9月及2020年12月两次修订了《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明确招标采购内部决策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限额以内的项目招标采购方式,并坚持以《通知》为指导坚决执行。鑫龙公司:一是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仁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采购;二是严格按照公司班子研究的在范围限额以下的采购相关规定采购;三是对特殊项目(如应急抢险工程等)报公司班子研究,一事一议。供排水公司:一是于2021年3月2日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做好项目审核把关,确保项目实施程序合规;二是3月5日,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工程部、富加营业部、文宫营业部、生产制水部、造价预算部、材料采购部等相关人员学习招投标法,学习我县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三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仁寿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仁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执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招投标监管不严。一是对投标人员、资料监督审核不严。二是招标文件漏项。 

整改情况: 

(1)制定4条整改措施。一是公司启动调查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和批评教育,存在严重渎职失职的进行追责问责。二是完善内部监督审核制度,明确责任环节和责任人,实行多层次多环节审核把关,堵住风险漏洞,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三是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确保资料监督审核质量。 

(2)各责任单位取得以下整改成效。对于问题一,鑫龙公司:一是已对相关经办人进行谈话批评教育;二是继续完善内部监督审核制度,询价由招标采购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询价,公司纪委监督部门或公司办公室监督,层层审核把关;三是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鑫城公司:一是由公司纪检组负责对6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招标采购监管程序。对于问题二,鑫龙公司:一是给予经办人谈话批评教育并对扣发一月绩效;二是继续完善内部监督审核制度,询价由招标采购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询价,公司纪委监督部门或公司办公室监督,层层审核把关;三是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学习资料审核等。 

整改进度:问题一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问题二正在整改。 

(三)项目实施方面 

7、项目管理人员严重不足。2016年以来,8个县属国有企业实施100万以上项目215个,现场管理人员仅57人,人均负责3.77个项目,科学配置不合理,管理乏力,个别项目刚竣工就返工,不利于工程质效提升。 

整改情况: 

(1)制定2条整改措施。一是今后对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县属国有企业原则上只承担5000万以上的重大项目,国企实施项目将大大减少,腾出人员和精力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力度和质量。二是对于现阶段确因人员存在困难的公司,按程序经批准后在国资系统内调配人员,实现人员充分利用和加强项目管理。 

(2)鑫城公司取得以下整改成效。正在加快推进在建项目,消化存量项目,原则上对于政府性投资项目,除5000万以上的重大项目或应急抢险项目外,不再接新的项目,以腾出人员和经理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安全和质量。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市政改造工程群众意见多。2019年仁寿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调查报告反馈:在市政设施改造过程中,群众对人行道改造项目推进进度、建设规划、安全、居民出行等问题意见大。 

整改措施: 

(1)制定3条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前期规划,合理安排工期,保障项目推进进度的前提下,确保安全、保障居民出行和尽量减少扰民等问题。二是将进一步做好群众解释和宣传工作,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三是进一步抓好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各责任单位取得以下整改成效。鑫城公司:一是对于新建项目,加强项目前期规划、合理安排工期,保障项目推进进度的前提下,确保安全、保障居民出行和尽量减少扰民等问题。二是对于在建项目,做好提前公告宣传等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如胜利街改造项目断道施工,提前通过大美仁寿等媒体发布公告,告知群众。采悦公司:一是制定安全文明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二是在今后的项目中,加强项目前期规划,合理安排工期,保障项目推进进度的前提下,确保安全、保障居民出行和尽量减少扰民等问题。三是在施工单位进场前及进场后,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教育,确保群众生活环境安静卫生。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项目建设监管不力。一是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二是管理人员变更未履行手续。 

整改情况: 

(1)制定4条整改措施。一是公司启动调查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批评教育,存在重大渎职失职责任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今后项目管理中要举一反三,加强施工过程管理,严格按图施工,确需调整设计方案的,及时完善设计变更等手续。三是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人员管理办法,按规定履行人员变更手续。四是建立完善项目监管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人员管理,对出现擅离岗位和变更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各责任单位取得以下整改成效。对于问题一,采悦公司:一是针对项目存在问题,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了解实际情况,并做好调查记录。二是在今后项目管理中将严格按图施工,确需调整设计方案的,及时完善设计变更等手续。在今后项目中对有变更或新增的项目严格按照新增管理办法执行。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仁寿县建筑工程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的管理。铧锐公司:一是已免去该项目负责人职务并将其退回县土地储备中心;二是已建立完善项目监管制度共计9项,进一步细化明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出现问题严肃追责;三是曹家、钟祥土地整理项目正在审计。对于问题二,采悦公司:一是针对项目存在问题,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了解实际情况,并做好调查记录。二是加强内部人员的业务能力,严格人员管理及项目管理。 

整改进度:问题一、问题二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新增工程未批先建。2016年以来,鑫城公司有40个、采悦公司有6个、鑫龙公司有4个项目新增工程,占公司总项目的32.3%。主要问题:一是边施工边报批;二是竣工验收后才报批,致使项目迟迟无法移送审计。 

整改措施: 

(1)制定3条整改措施。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做深做实勘察设计工作,防止随意新增和尽量减少新增,二是做好项目规划,排好工期,确需新增的严格按程序报批后执行。三是对于已新增工程,防止“一增了之”,要按仁寿县新增工程管理办法启动责任追究程序,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2)各责任单位取得以下整改成效。鑫城公司:一是对现有新增工程进行清理,由工程部牵头,加快新增工程报批工作。二是对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的项目进行梳理,加强勘察设计,尽量减少新增。采悦公司:一是对工程部项目负责人进行谈话,了解情况,并做好调查记录。二是今后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对设计、地勘等单位的监管和工作对接,做好勘察设计工作,防止随意新增和尽量减少新增,三是针对项目制定施工组织计划,排好工期,确需新增的严格按新增管理办法相应程序报批后执行。鑫龙公司:一是给予相关经办人提醒谈话的处理决定;二是我公司正在陆续完善已新增项目手续办理,新建项目将严格按照《仁寿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变更)工程管理办法》执行,做深做实勘察设计工作,尽量减少新增,对于确需的新增工程,将严格按照新增程序报批后实施;三是工程部已将新增工程责任追究及处罚条款纳入相关合同约定,严肃追究工程参与单位责任。 

整改时限:鑫城公司、鑫龙公司正在整改,采悦公司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1、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滞后。鑫城公司45个项目延期,延期半年以上项目14个(占比35.5%);有20个项目累计被挂黑旗43次,G351线富加至资阳段等级改造工程等6个项目挂2次黑旗,陵南路、红星路南延线等2个项目挂3次黑旗,高东支路、北城时代地块中间道路、怀仁大道一段(龙湖路)、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挂4次黑旗。 

整改情况: 

(1)制定3条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对项目进行倒排工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征拆规划,加快开展项目因征地拆迁和杆管线迁改工作,以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三是对存在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县领导报告,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2)鑫城公司取得以下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公司例会,及时通报项目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处理。二是由公司分管领导牵头对项目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对存在问题进行清理,并一次性上报县上项目分管领导研究解决,以保障项目推进。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2、鑫城公司自建劳务平台管理不规范。鑫城公司自建的劳务平台,只选取了8家公司进入平台,选择面偏窄且缺乏明确标准和推选程序,也缺乏退出机制,存在一定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 

(1)制定3条整改措施。一是探索建立适用所有县属国有企业劳务公司库,鑫城公司不再单独设计劳务公司库,扩大数量和范围。二是完善进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劳务公司考评机制,对不合格的劳务公司及时清除,提升劳务公司质量,实行动态更新。三是对鑫城公司劳务库进行进一步调查,若发现存在优亲厚友的给予严肃处理。 

(2)各责任单位取得以下整改成效。鑫城公司:正在进一步完善进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劳务公司考评机制,对不合格的劳务公司及时清除,提升劳务公司质量,实行动态更新。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 

(四)项目审计资料方面 

13、存档资料不完善。项目资料存在未签字、未落时间、未注明意见、未盖章、笔迹不一致、资料缺失等问题;采悦公司在2019年以前存在资料收集不及时,整理归档不规范,甚至缺失。 

整改情况: 

(1)制定2条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清理已完工项目资料归档情况,查漏补缺,对不完善的及时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加强在建项目和今后项目资料管理,规范项目资料的整理、保存,及时收集、完善相关的项目资料,确保资料的准确性,时效性。 

(2)各责任单位取得以下整改成效。鑫城公司:由工程部牵头,各项目负责人落实,对已完成工程项目资料进行清理,并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资料的审核,确保归档资料规范有序。目前正在清理中。兴新工投:经核查,该项目整个工程档案资料装订齐全,由于页数较多且装订时检查不仔细,导致签字盖章存在漏签漏盖情况,已完成整改。采悦公司:一是制定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各部门协作将此前的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二是今后将加强在建项目的资料管理,规范项目资料的整理、保存。 

整改进度:鑫城公司正在整改,兴新工投、采悦公司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4、移送审计不及时。2016年以来鑫城、鑫龙、采悦共竣工项目96个,未及时移送审计项目39个。 

整改情况: 

(1)制定3条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全面清理,对未送审的项目,完善资料及时送审。二是对政府性投资项目严格按照程序送审计局审计。三是对于国企自营项目完工后,按照审计局“三转”相关规定,加快选择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2)各责任单位取得以下整改成效。鑫城公司:由工程部牵头,各项目负责人落实,清理已完工未送审项目,进一步做好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及时做好资料归集,及时移送审计。目前正在清理完善中。鑫龙公司:一是给予相关经办人提醒谈话的处理决定;二是我公司已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正在对已达到送审条件的项目陆续完善送审资料;三是对今后新建项目,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送审。采悦公司:一是积极清理完工项目资料,在审计局接收审计资料后及时送审。二是对于国企自营项目完工后,按照审计局相关规定,选择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目前已将所有完工项目送审,部分项目已完成审计。三是今后完工项目将及时整理完善资料,及时送审。 

整改进度:鑫城公司正在整改,兴新工投、采悦公司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制度机制方面 

15、国企管理行政化倾向较重。过于强调政府主导,主管部门按行政管理手段管理企业的氛围较浓,企业参与市场化竞争的意识不强,灵活、自主经营权受限,开放程度不高。 

整改情况: 

(1)制定3条整改措施。一是启动第三轮国企改革工作,持续深化改革,推行国企集团化、市场化运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围绕国企改革,梳理完善系列配套制度,政资政企分开,放管结合,以充分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三是强化考核引导,完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机制,持续推进用人市场化、薪酬市场化和考核市场化,鼓励企业参与市场化竞争,鼓励企业领导人干事创业。 

(2)县国资金融局取得以下整改成效。一是国企改革方案(含主方案和集团化运行方案、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1+N政策体系)已上报县深改领导小组,待审批通过后启动第三轮改革。二是按照初步方案,将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到集团公司,厘清权力边界,实现分层分级管理,充分落实和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三是按照方案,将对企业进行市场化考核,鼓励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鼓励领导人员开放竞争、干事创业。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 

16、部门协调推进困难。指定国企实施的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配合不够紧密,在征地拆迁、杆管线迁改等方面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导致项目推进迟缓。 

整改情况: 

(1)制定2条整改措施。一是建议县委县政府完善项目推进制度,用好考核引导作用。将固投任务和项目推进一并纳入重点工作考核,将年终完成数和季度节点完成情况同时考核,将挂图作战重点项目和国企自营等非重点项目分类考核,既全面考核又突出重点,以项目考核促进项目推进。二是加强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和动态研判。用好项目推进会和局包保领导检查项目制度,及时发现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于企业层面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县国资金融局积极与相关部门(乡镇)紧密沟通解决,如还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县领导报告,争取支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 

(2)县国资金融局取得以下整改成效。一是按照县国资金融局制定的项目考核办法,挂图作战项目以县委县政府考核结果为准,在此基础上将其他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非重点项目进行考核,既考核固投完成情况,又考核季度时间节点,以考核促进项目推进。二是已要求县属国有企业对实施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年度目标倒排工期、明确季度进度并按月统计更新,收集实施进度、存在困难的同时,也作为项目进度督导检查和考核的依据。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运用巡察成果,推动改革发展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进一步推动解决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引导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反对“四风”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各国有企业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加大教育警示力度,打造务实、高效、廉洁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坚持常抓不懈,推动整改落实 

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要长期坚持,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要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对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绝不敷衍。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国企改革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基础、补齐短板、落实责任,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将整改工作与第三轮国企改革结合起来,系统推进,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监管方式手段,该放的依法放开,该管的科学管好,为促进县属国有企业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中共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附件2  

中共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人事薪酬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报告 

2020年10月20日至12月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聚焦人事薪酬管理对县属国有企业开展了专项巡察。2月3日,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议。  

近三个月来,县国资金融局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先后召开9次整改情况调研会、3次整改工作推进会、5次领导小组碰头协调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推进。经过三个月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于巡察反馈的人事薪酬方面33个具体问题,已全面整改落实。现将整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的情况  

巡察问题反馈后,县国资金融局党委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扎实有效保障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方向 

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以党委副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业务股室组成工作专班,对照问题清单,对巡察反馈的33个具体问题逐一梳理,深入剖析,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方向。  

(二)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进度 

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层层传导整改压力,研究整改方向,确保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都有具体整改措施。坚持“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压紧压实各级整改责任,对反馈意见实行专人负责、限时改进、定期督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监督检查,务求整改实效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带领相关业务股室多次到县属国有企业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对突出问题整改如何推进进行再次强调。对于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坚决追责问责;对整改不彻底,蜻蜓点水式整改的,责成回炉重新整改。务求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人事方面的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国企人员结构不优。一是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少。二是整体文化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县属国企人事管理办法,加大对高学历、高技术人才的招引。二是提升现有职工整体素质,拟定三年提升计划,实现国企专业技术人才比例提升10个百分点。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部分企业未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一是突击调整干部。二是未报主管部门审批,自主招聘。三是未按程序录用工作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免职,并进一步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完善公司“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加强对公司所有员工的管理和培训,并细化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二是对已招聘的工作人员,待劳动聘用合同到期后,根据员工综合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今后涉及招聘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实施;三是完善公司“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公开招聘审核把关不严。一是重要岗位人员业务水平有差距。二是学历、年龄与招聘条件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二是今后各公司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企人事管理办法执行,对紧缺专业人才引进需按《仁寿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执行。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  

(二)关于薪酬方面的问题 

4.针对巡察反馈薪酬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评先评优类别多,奖金差距大。二是各项补助名目繁多,不统一。三是绩效扣减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评先评优类别多,奖金差距大的问题,各企业完善员工内部考核考评机制,把评先标准、奖励金额按程序报批同意后发放,奖励金额纳入国企工资总额;二是对各项补助名目繁多,不统一的问题,责令相关公司将违规发放的各项补助悉数退回,同时进一步规范津补贴、绩效发放,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标准执行;三是对绩效扣减不到位的问题,督促全面退回;四是对薪酬结余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已规范激励奖金发放,经上级党委同意后,严格在年终绩效总额里发放。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  

5.针对巡察反馈重复领取工资福利。一是新入职人员重复领取工资报酬、绩效奖金等。二是高管及年薪制人员享受补助。三是无依据发放董事、监事、兼职人员及临聘人员绩效奖。  

整改情况:一是对新入职人员重复领取工资报酬、绩效奖金等全部退回;二是对高管及年薪制人员享受补助追回,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县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仁府办发〔2019〕18号)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无依据发放董事、监事、兼职人员及临聘人员绩效奖问题整改,完善公司“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  

6.针对巡察反馈工程项目中列支各类补助,变相增加薪酬结余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追回不规范报销的相关费用,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仁寿县属国有企业项目建设管理费支出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  

三、运用巡成果,推动改革发展  

通过人事薪酬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推动解决了人事薪酬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整改工作取得一定实效。  

(一)扛起主体责任,增强思想意识 

通过问题整改,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扛起主体责任,对照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对照整改方案坚决执行,通过个别谈话、批评教育、完善制度等整改措施,增强了全体国企职工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和红线意识,今后在人事薪酬管理过程中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结合反馈问题,县国资金融局进一步完善《仁寿县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办法》,严格规定县属国有企业人事招考工作流程。县属国有企业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内部决策机制,堵住漏洞,补齐短板,严格企业人事招聘程序,防范违规发放津补贴,企业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三)深化国企改革,促进企业发展 

将本次整改工作与第三轮国企改革结合起来,系统推进,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制度机制,转变监管方式,为促进县属国有企业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附件3  

中共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委员会关于巡察县属国有企业资金资产管理 

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报告 

2020年10月20日至12月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聚焦资金资产管理对县属国有企业开展了专项巡察。2021年2月3日,巡察组向县国资金融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  

县国资金融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问题整改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反馈的资金资产两个方面存在的12个主要问题(33项具体问题),已整改落实11项,正在整改的22项。在整改中,制定措施12项,建章立制5个。现将整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方向 

县委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责任股室,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局长朱章付为组长,党委班子成员杨艳梅、王阳根、蒋旭东、郭国富、彭丽、潘勇为副组长,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相关业务股室组成工作专班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企业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工作。2月5日局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二)细化分工,明确整改任务 

2月24日局党委制定印发了《县委巡察组巡察县属国有企业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各分管领导督促包保县属国企业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围绕资金资产管理两个方面存在的12个主要问题,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强化监督,确保整改落实 

1.2021年2月3日,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党委班子于2月4日召开会议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研究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落实工程管理、人事薪酬和资金资产三个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牵头领导,明确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局党委分别于3月15日和3月29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整改进度,4月25日和5月6日召开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为层层传导整改压力,2月9日,局党委组织县属国有企业分管巡察工作的领导召开巡察反馈问题会,并将问题清单分解到各县属国有企业;为确保反馈问题落地落实,局党委分别于3月1日、3月4日和4月9日组织县属国企业负责人及分管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  

3.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章付局长带领副组长及相关业务股室于3月16日上午、3月22日上午和下午分别前往鑫城公司、仁发展集团公司和鑫龙水务集团公司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对突出问题整改如何推进再次进行专题部署研究。  

二、聚焦反馈问题,切实推进巡察问题整改落实  

针对反馈的资金资产二个方面存在的12个主要问题(33项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针对巡察反馈“实物资产方面”问题 

1.国有资产闲置。国有企业2019年末房屋及建筑物面积23.73万平方米,原值10.65亿元,土地607.75万平方米,原值179.64亿元,其中土地闲置19宗812.8亩,价值20.1亿元,房屋及建筑物(含门市、厂房)闲置7.41万平方米,原值5.32亿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整改措施。要求相关企业继续抓好闲置门市公开招租工作,对部分招租困难的,与意向商家进行磋商谈判,给予一定的装修、免租期,以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同时积极盘活土地资产,分期分批有序开发或合作开发;二是涉及的3个责任单位即兴新工投、仁寿发展集团和志诚担保公司积极开展整改,取得一定成效。兴新工投公司对公司名下省养路段10个闲置经营性门市资产于2021年4月15日进行走访,重新进行评估,目前已完成评估报告,预计6月底交到仁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再次进行公开招租;对闲置的787665.51㎡国有土地资产采用融资项目抵押担保和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方式积极盘活。仁寿发展集团购买的中央国际广场3号楼和5号楼、西南网贸港1号楼和4号楼248套住房以及7号楼1层商业区、景观33号2期项目负一层商业区及地面门市均继续招商中,与意向商家谈判;闲置的179204.8㎡土地资产积极对接金融机构拟作为融资抵押;闲置的2469.25㎡房屋资产已于2021年4月7日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租,涉及的12间门市成功招租2间。志诚担保公司闲置的房屋及建筑物3064㎡于2021年1月至今出租266.58㎡,其他资产已再次提交交易中心等待对外招租。 

整改进度:兴新工投公司整改已部分完成,其中有4宗闲置土地资产已用做融资项目抵押担保,其余正在推进;仁寿发展集团已部分完成整改,其中已成功招租2间门市和266.58㎡闲置房屋,其余闲置资产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志诚担保公司已部分完成整改,预计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 

2.资产管理有漏洞。应报废的固定资产长期未报废。供排水公司2018年聘请四川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清产核资,清理出原值528.58万元报废固定资产至今未报废,资产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仁寿县属国有企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现金管理、备用金管理、支票管理、网上银行管理进一步规范。制定《仁寿县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包括增资、转让、出租、合作等国有资产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求供排水公司对资产进行清理,对该报废的资产按程序报批后,按相关规定报废调账,确保账实相符;二是供排水公司积极开展整改。副董事长苏立同志于3月初与县水利局进行对接,3月10日已书面报请县水利局,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健全明细账。目前正在收集整理全域供水工程资料,对属于供排水公司的资产进一步梳理完善。 

整改进度:《仁寿县属国有企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仁国资金融〔2020〕209号),《仁寿县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目前已上报县政府,待批准后实施。供排水公司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针对巡察反馈“资金财务方面”问题 

3.单边账面挂账问题严重,虚增收入、利润。2016年至2019年挂在县财政局名下单边挂账24.77亿元、县住建局14.89亿元、县交通局5.49亿元等累计挂账57.8亿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整改措施。要求仁寿发展集团尽快与相关部门对接,对不符合挂账的条件进行调减,确保账实相符;兴新工投和鑫城公司根据(仁府办发〔2018〕1号)文件与财政对接,明确结算体制,报县政府审定后做调账处理;二是涉及的3个责任单位即仁寿发展集团、兴新工投公司和鑫城公司积极开展整改。仁寿发展集团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与财政对账,并根据审计意见对财政往来及视高工业园区往来款项进行账务处理,现账实一致。兴新工投公司计提的工程投资回报主要根据(仁府办发〔2018〕1号)文件内容投资回报“以工程价款8%计算,一次性结算投资回报”,待县上出具新的工程项目结算办法正式文件后立即整改。鑫城公司经清理核对,截至2020年9月单边挂账项目应收账款涉及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等10个单位,涉及金额合计806151170.94元;其他应收涉及县住建局等9个单位,设计金额合计223471010.81元。公司下一步将加强与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接,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整改进度:仁寿发展集团已整改完成;兴新工投公司和鑫城公司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 

4.长期投资只结转盈利,不结转亏损,甚至提前结转投资收益。一是未合并报表计算收益。产投公司投资信利(仁寿)高端显示科技有限公司45亿元,持股64.29%。2020年1-9月收入2.57亿元,亏损2.33亿元,按持股比例计算投资收益为-1.50亿元,产投公司2020年三季度未合并报表,虚增利润1.50亿元;二是未按持股比例计算投资亏损。产投公司投资四川福仁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400万元,持股10.80%,派遣董事1名、监事1名,2019年收入9945万元、净利润-2441.13万元,未按持股比例计算投资亏损263.64万元;三是提前结算投资收益。产投公司2018年3月采取明股实债的方式投资远游天下6600万元,持股47.83%,投资期限为8年,1-3年为投资期,3年后5年内为回购期,每年回购20%,投资未到回购期,2020年1-9月提前计提投资收益315.70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整改措施。责成兴新工投公司按《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要求,对不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进行账务调整,确保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二是兴新工投公司积极开展整改。关于“未合并报表计算收益”问题,由于信利(仁寿)公司资产较大,且截至目前信利(仁寿)公司多条生产线处于试生产调试阶段,叠加成本过大,尚未达到充分且较完全的预定可生产销售状态。如果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将会较大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造成对外融资困难,且公司作为仁寿发展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财务报表最终会并入集团财报,如果将信利(仁寿)公司报表合并,对仁寿发展投资集团对外发债和融资都会产生不利影响,因经营权授权信利电子负责,所以暂未对其报表进行合并。关于“未按持股比例计算投资亏损”问题,目前福仁缘公司已进入破产重组清算程序,等待法院判决结果,由公司风控部和法律顾问实时跟进,同时公司完善了《股权投资投后监管措施》。关于“提前结算投资收益”问题,公司是按投资协议开具保底固定投资收益票与对方公司确定的收入及成本,只是资金是在3年后5年内按每年20%支付公司,不存在虚增利润事项,以后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管理。 

整改进度:兴新工投公司信利和福仁缘问题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6月底前完成;远游天下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长期股权投资存在风险。截至2020年10月,产投公司以股权形式投资福仁缘、阿格瑞等7户企业,其中2015年12月向四川福仁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投资5400万元增资认购福仁缘公司10.8%的股权,该公司大股东李志高、蔡俊华因涉法判刑,导致公司生产停产,于2020年5月进入法院破产重组清算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仁寿县属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办法(试行)》,从投资决策、县国资金融局职责、参股股东职责、股权代表职责、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企业参股管理,维护国有资本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求兴新工投公司进一步对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回访了解,特别对投资信利(仁寿)高端显示、天府江东、连乐铁路、远游天下投资金额较大的项目加大监管力度,进行跟踪监管,发现影响国有资产安全的事项,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同时对福仁缘和汪洋瓷业加大依法催收力度,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二是兴新工投公司积极开展整改。福仁缘进入破产重组阶段,等待法院判决结果。汪洋瓷业借款未到期,但已于近期进行了座谈和发送告知通知书。阿格瑞已完成股权退出,并收回了投资本金和回报。 

整改进度:《仁寿县属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仁国资金融〔2020〕209号)。兴新工投公司阿格瑞已完成股权退出,汪洋瓷业和福仁缘部分完成,正在整改中并将长期坚持。 

6.工程项目结转收益不按收益比例结转成本,虚增利润。采悦公司2019年对天府大道大化至城区段工程确认收入2863万元,结转成本1304.91万元,毛利率119.4%,公司未按完工百分比法实际结转成本2290万元,少结转985.09万元,虚增利润985.09万元;鑫龙公司2018年12月确认球溪河仁寿项目收入1214万元,确认同期成本470万,毛利率达158%,而按完工进度同比应确认成本850万元,虚增利润380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县属国有企业财务集中核算管理系统”,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属国有企业财务核算情况进行调阅检查,发现未按会计核算准则进行工程项目收益成本核算的,督促立即整改。责成鑫龙水务和采悦公司按工程收入结算原则,进行调账处理,正确补记收入和成本。二是采悦公司和鑫龙水务积极开展整改。采悦公司工程项目正在审计中,整改正在推进。鑫龙水务工程项目未完工审计,待项目审计决算后,根据审计决算结果补计成本。 

整改进度:已建立“县属国有企业财务集中核算管理系统”。采悦公司和鑫龙水务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7.部分资产投入使用取得收入未按固定资产核算提取折旧计算成本,虚增利润。仁发展公司2017年至2019年取得玉泉资产三年租赁收入合计1381万元,2018年至2019年取得金马停车场收入274万元,以上收入对应的资产应当从取得租金收入起计提折旧而未计提折旧,按照目前金马停车场账面金额4261万元、玉泉资产账面金额20515万元计算应当计提折旧1458万元,虚增利润1458万元;产投公司2019年9月竣工投入使用的富加食品孵化园未按规定计提折旧约642万元,虚增利润。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县属国有企业按照最新准则,对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进行计提折旧。责成仁寿发展集团积极对接县级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金马停车场于2018年10月开始试运行,但因财政评审和竣工决算审计结果未出具,故暂列“在建工程”科目核算,2020年12月,金马停车场的财政评审和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出具,已于2020年12月转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于2021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玉泉资产(因2017-5号地块)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资产价值无法准确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属投资性房地产,故列入“库存商品”科目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土地不做减值处理,不应计提折旧。兴新工投公司专项运营补贴1989.53万元这部分收入在2020年仁府定字第11号文件已确定,不存在虚增利润,并于2021年1月12日收到审计报告,责成公司2021年转固并开始计提折旧。二是仁寿发展集团和兴新工投公司积极开展整改。仁寿发展集团已完成金马停车场和玉泉资产计提折旧整改,兴新工投公司正在进行转固数据核算。 

整改进度:仁寿发展集团已整改完成。兴新工投公司正在整改,预计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8.国企为对外担保融资存在风险。2016年至2020年国企对外担保总金额13.49亿元,代偿还金额0.34亿元,还款金额6.29亿元,担保余额6.85亿元。2018年2月28日,仁寿发展投资公司为四川福仁缘农行开发有限公司担保贷款50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已归还1500万元,余额3500万元,现福仁缘公司已向法院申请破产,担保资金存在偿债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仁寿县属国有企业对外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从职能职责、管理流程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企业对外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责成志诚担保公司时刻关注法院裁定福仁缘破产结果和汪洋瓷业破产申请情况进展;组织仁寿发展集团再次清理对外借款和担保事项、迅速整改问题、规范决策程序、加强国企监管等方面着手,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结合协议约定情况,对每笔对外借款和担保明确具体的整改时限。由总会计师彭丽同志牵头,企管股和相关国企主要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落实整改工作;二是志诚担保公司和仁寿发展集团积极开展整改。福仁缘已进入破产程序,等待法院裁定;汪洋瓷业因贷款尚未到期,待到期后,公司将与农商行商议具体解决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仁寿发展集团已按县政府议定精神履行担保责任,并已向司法机构对共同担保人提起司法诉讼。 

整改进度:《仁寿县属国有企业对外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由县政府办印发(仁府办发〔2021〕18号),并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仁寿发展集团和志诚担保公司正在整改,预计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 

9.企业出借资金给私营企业和私营业主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2016年至2020年10月,外借资金32.42亿元已收回21.12亿元,仍有11.4亿元未收回或未到期。抽查其中发现有2笔外借资金存在明显风险。抽查其中发现有2笔外借资金存在明显风险:(1)铧锐公司以工程款担保名义2016年以前借款3400万、2016年借款200万给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2018年借款800万元给四川嘉汇园商贸有限公司,共计4400万元(两家公司同为一负责人),后期计提利息1924万元,合计6324万元,截至2020年10月全额未收回。同时还借款900万元给攀枝花市建筑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未收回,借款800万元给四川邛水建设集团公司,已收回490万元,还有310万元未收回。共计未收回借款本金5610万元。(2)公共资源管理公司2017年、2019年共出借资金825万元给仁寿宜居乐公司,目前已申请法院执行仍未收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整改措施。责成铧锐公司依据合同约定采取法律手段或协商处理等方式追回借款本息。关于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4400万元借款,公司已对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4日出具的(2020)川14民初153号审裁定书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将依法追回借款本息;关于攀枝花市建筑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900万元借款,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与攀枝花市建筑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并在支付工程款时扣回借款本息;关于四川邛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00万元借款,目前已收回490万元,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追回借款本息。仁寿发展集团(仁寿县公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出借的825万元,其中出借的325万元,于2020年11月向眉山仲裁委提交资料申请仲裁,2020年12月18日,眉仲委正式受理,目前,待眉仲委仲裁审理此案;出借的500万借款,仁寿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3日判决,仁寿县公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尚未反馈公司受理执行申请,责成仁寿县公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关注进展,及时跟进。二是铧锐公司和仁寿发展集团积极开展整改。铧锐公司关于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4400万元借款,省高院2021年4月29日开庭审理,预计判决结果在2个月内出具;关于攀枝花市建筑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900万元借款,目前正在对该公司实施的曹家镇水星村和钟祥镇中华村、青石村土地整理项目开展审计,待审计后,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与攀枝花市建筑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并在支付工程款时扣回借款本息;关于四川邛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00万元借款,剩余310万本金暂未收回,目前正在与四川邛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协商解决借款问题,若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诉讼追回借款本息。仁寿发展集团(仁寿县公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出借的825万元,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待法院强制执行。 

整改进度:铧锐公司和仁寿发展集团(仁寿县公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正在整改,预计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 

10.部分国有企业在项目中列支管理费用,逃避目标考核。抽查铧锐公司2015年1月至2019年12月在中岗天宫村、钟祥镇青石村、中华村等11个项目中列支接待费105.26万元、差旅费180.12万元、项目用车费100.29万元、职工加班工资51.38万元,四项费用共计437.07万元,未并入年终考核报表;仁发展公司2019年在城市会客厅、新中医院、汪洋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建材市场等5个项目中列支公务接待费3.98万元、差旅费8.72万元、公务用车费300元,三项费用共计12.73万元,未并入年终考核报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整改措施。责成铧锐公司项目管理费用严格按照《仁寿县属国有企业项目建设管理费支出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对不符合的进行整改。仁寿发展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文件,因工程建设发生的差旅、接待费在工程建设管理费列支,今后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列支,严控费用支出。二是铧锐公司和仁寿发展集团积极开展整改。铧锐公司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和《仁寿县属国有企业项目建设管理费支出管理暂行规定》文件对业主管理费的相关规定执行,目前已整改完成;仁寿发展集团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和公务用车费已进行清理,并于4月已进行账务处理。 

整改进度:铧锐公司和仁寿发展集团(仁寿县公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1.财务核算不规范。一是用会计准则已取消的科目核算费用。2019年公交公司使用会计准则已取消的“待摊费用”科目核算车辆油费、装修费、驾驶员服装费等费用470.55万元。二是无形资产未按规定摊销。2019年产投公司账面无形资产原值38.18亿元;公交公司账面无形资产1258.22万元;采悦公司账面无形资产原值9404.42万元,以上无形资产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无形资产摊销。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县属国有企业财务集中核算管理系统”,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属国有企业财务核算情况进行调阅检查,发现核算不规范的,督促立即整改。责成兴新工投公司将无形资产调账至存货,使其账表一致,采悦公司调整会计科目为“库存商品”,待开发后转入“开发成本”进行无形资产摊销;二是兴新工投公司、采悦公司和公交公司积极开展整改,并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度:已建立“县属国有企业财务集中核算管理系统”。兴新工投公司、采悦公司和公交公司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2.资产经营存在减值风险。采悦公司2012租赁土地经营苗圃,面积共690.13亩,每年收入低于实际支出,收不抵支。目前形成的生物资产1678.18万元存在减值风险;产投公司2019年投资3.85亿元修建的食品孵化园17.5万平方,31户企业已租用13.99万平方,收到租金239万元,一年应提资产折旧1925万元,占用资金利息也超1500万元,亏损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整改措施。责成采悦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将苗圃资产成本归集从“生产成本”调整至“农业生产成本”,同时通过资产划转成立苗圃公司,强化苗圃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提高存货周转率,降低资产减值风险。兴新工投公司严格按照县上招商文件优惠政策及企业租赁合同约定执行;二是采悦公司和兴新工投公司积极开展整改。采悦公司将苗圃资产成本做出调整,组建成立苗木公司,推动解决了公司资产经营风险,提升了资产管理方面的治理能力,避免了资产经营存在减值的风险。兴新工投公司食品孵化园补贴按照仁府定字第11号文件内容据实补贴,不存在亏损。 

整改进度:采悦公司和兴新工投公司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坚持常抓不懈,着力构建整改长效机制  

县国资金融局党委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组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落实“两个责任”,从严管党治党。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引导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反对“四风”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各国有企业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加大教育警示力度,打造务实、高效、廉洁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持续抓好整改,确保整改见成效。 

严格按照整改措施方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件件落实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按时销账;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注重加强建章立制,认真抓好执行,确保整改成效。  

(三)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深化国企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抓好国企改革工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县国资金融局建立健全《仁寿县属国有企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仁寿县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仁寿县属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办法》《县属国有企业债务管理办法》《县属国有企业对外借款、担保监督管理办法》《县属国有企业自营项目操作流程》《县属国有企业自营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国资系统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国资金融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为建设全国经济百强县、建设富裕美丽开放法治和谐新仁寿而不懈努力。  

 

 

中共仁寿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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