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黄建中)

2021年10月12日    来源:


编号:202110120418)

黄建中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050041、仁国用(2006)第0012号 

黄建中 

35.05 

其它 

文林镇仁和街中段1幢1层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建中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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