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1070014
因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坐落
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类型
备注
1
仁国用(2005)字第2517号
吴志强、张利英
文林镇光明路一段208号E幢1层1号
监证0206445、0206446号
车库
依据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1421执恢453号之一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7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燕) 下一条:仁寿县经济合作局关于征求《仁寿县招商引资社会引荐人奖励办法(试行)》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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