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年度项目计划安排,仁寿县审计局对仁寿县2016年至2020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仁寿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2011年12月开始交存以来,县住房保障信息中心基本贯彻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建立了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保值增值等方面进行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仁寿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资金交存、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以后工作中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建立或出台针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监督管理、续交等方面的具体办法和制度。
(二)违规开设多个维修资金专用账户。
(三)分户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票据。
(四)维修资金账务核算不规范。
(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结构不合理,导致资金保值增值不够。
(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示、宣传不到位。
(七)经办人员执行政策随意性较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按标准交存,涉及金额100余万元。
(八)开发商代收未交维修资金,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
(九)漏交、欠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涉及金额1.4亿元。
(十)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重复交存维修资金且未及时退取,涉及金额60余万元。
(十一)经办人员工作不细致,缴存基数与建筑面积不一致。
(十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在规定账户中列支,涉及金额19余万元。
(十三)维修资金使用未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而是按户分摊。
(十四)维修资金使用程序不规范,部分程序缺乏相应的佐证材料。
(十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系统存在漏洞。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仁寿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对未建立或出台针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监督管理、续交等方面的具体办法和制度、违规开设多个维修资金专用账户、分户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票据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县住房保障信息中心按照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公告日,有3项审计发现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2项问题正在整改,剩余10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仁寿县审计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