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年度项目计划安排,仁寿县审计局对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度县住建局能够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和相关规定编制部门预算、办理部门决算,基本能够按照预算编制的内容使用资金,财务核算基本符合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制定了“三公”经费、收入支出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并能较好地执行。但审计发现,县住建局在预算编制、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政策、执行财经纪律、绩效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待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上年结转结余未完整编入2020年部门预算。
(二)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
(三)部门决算报表相关信息不准确。
(四)执行防止年底突击花钱政策不到位。
(五)应收未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六)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七)固定资产未入账。
(八)资产登记核算不准确。
(九)部分项目未实施绩效自评。
(十)会计核算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仁寿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对上年结转结余未完整编入2020年部门预算、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部门决算报表相关信息不准确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县住建局按照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公告日,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
仁寿县审计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