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向宗林 刘志菊)

2022年06月17日    来源: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向宗林刘志菊

(编号:202206170292

向宗林刘志菊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仁国用(2010)第2054号

向宗林刘志菊





文林镇书院路二段英才巷25号3幢1单元4层6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向宗林刘志菊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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