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树立绿色环保文明祭祀新风,维护公共安全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开展,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现就2022年中元节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城区道路、广场、绿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院落等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抛撒纸钱、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沿街兜售殡葬祭祀用品。
三、对违反上述行为的,由县级相关部门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四、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中元节期间,全县殡葬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控制每天入园人数;治丧群众进入殡葬服务机构,应严格遵守“扫码、测温、戴口罩”的规定。倡导市民采取居家祭奠、家庭追思、书写祭文等非现场祭祀方式追思故人、缅怀先人。
五、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推行移风易俗新风尚,以身作则,不得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祭祀活动,主动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劝导身边亲友遵守此通告。
特此通告。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