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10080481)
王桂芬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034430
王桂芬
商业54.8、住宅27.45
商业、住宅
文林镇书院路二段96号1幢6单元1层8号等2处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桂芬
2022年10月8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王桂芬)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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