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辜向东)

2023年07月18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编号:202307170464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下列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寿县党政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8-36295125

序号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份额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总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R-01093037337号

仁国用(2004)第2870号

辜良明

辜向东

100%

141.74

住宅

普宁街道陵州路二段法官巷21号(法官公寓)13幢1单元2层2号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17日

上一条:中共仁寿县委宣传部关于公开征求《仁寿县文艺精品扶持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王守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