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7180466)
宋越、吴琳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²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21)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12841号
宋越、吴琳
106.89
住宅
满井镇利民路1号(陵南茗城)5幢2单元8层3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越、吴琳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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