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
(编号:20240419023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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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22)仁寿县不动产证明第0016079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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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4 |
住宅 |
黑龙滩镇和谐大道2号(中铁·星月山湖二期)19幢1单元3楼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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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声明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