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程志军、曹采云)
编号:202404190237
因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坐落 |
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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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国用(2016)第9730号 |
程志军、曹采云 |
普宁街道广电街9号(时代茗城)1幢1单元9层5号 |
监证:0241566、0241567 |
房屋、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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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浙0111执1387号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