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罗旭如、林祖萼)
编号:20190515022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仁国用(2009)第3450号
权利人
罗旭如 林祖萼
不动产权利类型
土地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仁寿县文林镇视高镇北街金丰苑5栋1单元5层1号
备注
(2018)川1421执恢594号之二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15日
上一条:县人社局征求《仁寿县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刘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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